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十一)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简介
杨 武 金鹅街道党工委书记
唐 飞 金鹅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罗模圣 金鹅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李 源 金鹅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李晓辉 金鹅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吕 刚 金鹅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周 祥 金鹅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唐靖尧 金鹅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余万成 金鹅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廖翠玲 金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定国 金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彭彩彬 金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顺超 金鹅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杜春梅 金鹅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三、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会议、文书、机要、档案、保密、信息化、工作督办、巡察整改、内部审计、机关事务管理、政策研究、深化改革和党史、地方志、综合目标考核、后勤保障、政府采购、工会、妇联等工作。负责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服务相关工作。
(二)党群办公室: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和基层党建、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团委等工作。负责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务有关业务;负责党建理论知识宣传、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性活动。做好党群工作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等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党代表联络服务相关工作。
(三)纪工委、监察办:负责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范围内对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信访举报,加强对下级纪检组织的队伍管理、工作指导等。
(四)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和办公室:负责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落实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民政、卫生健康、残疾人等领域相关政策。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化解等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平台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和社区服务站平台建设。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承担管理社区社会组织、工作者、志愿者工作。负责武装工作,承担民兵、征兵工作。负责指导小区电梯安装、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的设立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调处物业纠纷。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宣传普及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知识,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和设施建设,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森林防灭火以及人民防空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工作。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工矿商贸流通、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政府性投资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科协)、节能减排、统计、交通建设、特种设备、公路运行维护等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消防安全、人民防空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综合执法,组织开展各类专业执法工作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负责辖区城市管理等综合性工作。开展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施工监督管理、交通秩序管理执法等工作。
(八)财政管理办公室:负责街道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村(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审计、金融、涉农惠农政策等工作,指导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工作。
(九)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规划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农村建房审批、危旧房改造、大棚房整治等工作。
(十)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减排、场镇污水处理、河(湖)长制、饮用水源保护、秸秆禁烧等工作;协助生态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退役军人等工作。
(十二)文化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意识形态及宣传工作、统战、民族宗教、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旅游等工作,承担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
(十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产品质量监管。负责脱贫攻坚、供销合作、乡村振兴等工作。承担畜牧、林业、水产、野生动植物保护、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建设、小微型水库管理、节约用水,肥水养鱼、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协助秸秆禁烧等工作。
(十四)村建环卫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环卫管理、绿化、垃圾清运、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清行动等工作。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隆昌市隆泸大道330号
联系电话:0832-3966936
传真电话:0832-3966936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