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委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内江市委、市委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级党组织建设,抓好“两企 三新”领域党建工作;推进区域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自治、维护安全稳定。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三)负责依法依规决策本镇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
(四)负责领导镇政府、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五)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六)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 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七)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八)负责编制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工程建设、乡村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等管理工作,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九)负责编制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农村公 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教育体育、统计、科技、文化旅游、民政 事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就业培训等工作,落实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退役军人、未成年人保护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政策,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十)加强社会管理,负责或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粮食安全、供销合作、便民化服务等工作。
(十一)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防邪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十二)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镇管理工作,维护辖区秩序。
(十三)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十四)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十五)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国防教育、民兵训练和服兵役工作。
(十六)负责制定完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十七)负责镇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工作。
(十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党的人才政策,抓好优秀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服务工作。
(十九)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人大、纪检监察、人武部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履行职责。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简介
张 奎 党委书记
唐 艳 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 晨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田 雨 党委副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廖 越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曾 东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通江挂职)
彭馨叶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郑祖健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薛俊林 党委委员、宣统委员、副镇长
曾 洁 副镇长
刘 微 人大专职副主席
王 翠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梁绍梅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三、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内部综合协调、目标管理、 效能建设、文秘信息、保密机要、档案管理、会务安排及机关事务管理、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政策研究和地方志等工作,承办人大、政协相关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及宣传工作、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村级组织建设、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和老干部、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3.经济发展和规划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运行、经济指标、重点项目、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业产业发展、工矿商贸流通、招商引资、政府性投资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节能减排、节约用水、统计、城乡融合、农村面貌改善及村容村貌的综合治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有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耕地保护等工作。协助市自然资源规划等主管部门做好规划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实施辖区内村镇规划,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村庄规划的实施和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规范辖区内建筑市场秩序,杜绝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依法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组织实施辖区内建成区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指导村庄(街道)基础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绿化亮化等公用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合理安排和使用各级政府用于补助村镇规划建设的专项资金。负责村镇建设规划统计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减排、人居环境整治、污水处理等工作。协助生态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4.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实施与居民生 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社会工作、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劳动就业、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残疾人、爱国卫生、教 育体育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便民服务工作。承担民兵、征兵工作。负责协同医保基金使用监 督管理。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化 解、禁毒、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做好社会治理有关突发事件的处 突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平台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村(居)民委员会村建设和村(社区)服务站平台建设。指导物业管理及业委会工作,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承担管理辖区内社会组织、工作者、志愿者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市场 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生态 环境等领域综合执法在基层的延伸执法。履行镇法定行政执法, 行使市级部门依法下放、授权或委托承担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 相关的行政强制权、监督检查权等。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 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负责与市级部门建立完善行政执 法案件的协调协作衔接,并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组织实施辖区内建成区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负责制定本级应急预案。负责统筹抓好各类应急管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 宣传普及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知识,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和设施建设,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森林防灭火以及人民防空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工 作。牵头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施工监督、食品安全监督等管理工作。在市应急救援主管部门及市消防救援单位业务指导下负责辖 区内日常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各类消防安全检查、建强多种形式应急、消防组织。负责指导村(居)委员会开展安全、应急、消防工作等。
6.财政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镇级财政资金预决算编制并组织执行。负责镇级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村(社区) 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镇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等工作。指导村(社区)财务核算,负责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等工作。
(二)下属事业单位
1.云顶镇便民服务中心,为副科级,挂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主要负责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等职责,组建和管理乡村便民服务体系,提供“一站式”的综合服务。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等工作。负责文化、广电、旅游、教育、体育、科普等工作,承担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
(1)政务服务股。主要负责政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平台的建设工作,开展对入驻大厅窗口及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联系指导村(社 区)便民服务站(点)。
(2)农民工服务股。主要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协助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宣传教育、社会保障等服务工作,协助处理农民工子女教育、困难帮扶、法律援助等方面服务工作。
(3)退役军人服务股。主要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咨询,做好有关服务工作,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承 担退役军人数据信息采集,政策咨询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技能培训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信访办理、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4)文化服务股。主要负责文化、广电、旅游、教育、体育、科普等工作,承担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
2.云顶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副科级。主要负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协助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建后管护等工作。承担畜牧、动植物疫病防控、林业、水产、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建设、小微型水库管理等工作。
(1)农业股。主要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服务和示范、农业生产指导和信息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宅基地管理、秸秆禁烧等工作。协助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建后管护等工作。协助开展乡村振兴和农村面貌改善等工作。
(2)动植物疫病防控股。主要负责畜牧产业发展。负责辖区内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调运监管、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疫情应急处置及养殖业生产安全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动物疫情监测流调等工作。承担植物、水生动物疫情田间调查与大田普查,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害、水生动 物疫情统防统控和联防联控,协助开展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市 场巡查、快速处置植物疫情和水生动物疫情。
(3)林业股。主要负责林业产业发展。负责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 和巡山护林、林产业技术培训。承担林业科技项目的申报、实施 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防治等工作 。
(4)水利水产股。主要负责水产、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小微型水库管理等工作。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3.云顶镇村建环卫综合服务中心,为股级。主要负责承担辖区内村镇建设、农村建房、公共设施、场镇环卫绿化、文明新村建设等服务工作。承担污水、垃圾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等工作。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隆昌市云顶镇繁荣街14号
联系电话:0832-3630018
传真电话:0832-3630018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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