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简介
余治佑 党委书记
罗脊屹 党委副书记、镇长
唐 希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陈粱淞 党委副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蔡睿智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屈存洪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赵 莉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副镇长
王世杰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冯 博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 勇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余世良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三、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党政和财政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内部综合协调、目标管理、效能建设、文秘信息、保密机要、档案管理、会务安排及机关事务管理、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政策研究和地方志等工作,承办人大、政协、工会相关工作。负责镇级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村(社区)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镇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等工作。指导村(社区)财务核算及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村级组织建设、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和老干部、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
3.经济发展和规划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运行、重点项目、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业产业发展、政府性投资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节能减排、城乡融合、农村污水处理和秸秆禁烧。负责经济指标、统计、商贸流通、招商引资。负责自然资源管理、耕地保护等工作,协助市自然资源规划等主管部门做好规划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实施辖区内村镇(街道)规划,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村庄规划的实施和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规范辖区内建筑市场秩序,杜绝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依法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组织实施辖区内建成区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指导村庄(街道)基础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绿化亮化等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合理安排和使用各级政府用于补助村(街道)规划建设的专项资金。负责村(街道)建设规划统计等工作。
4.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社会工作、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劳动就业、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残疾人、爱国卫生、教育体育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便民服务工作。承担民兵、征兵工作。负责协同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化解、禁毒、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做好社会治理有关突发事件的处突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平台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村(社区)服务站平台建设。指导物业管理及业委会工作,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承担管理辖区内社会组织、工作者、志愿者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领域综合执法在基层的延伸执法。履行法定行政执法职能,行使市级部门依法下放、授权或委托承担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监督检查权等。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负责与市级部门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的协调协作衔接,并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组织实施辖区建成区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
5.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本级应急预案。负责统筹抓好各类应急管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宣传普及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知识,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和设施建设,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森林防灭火以及人民防空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工作。牵头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施工监督、食品安全监督等管理工作。在市应急救援主管部门及市消防救援单位业务指导下负责辖区内日常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各类消防安全检查、建强多种形式应急、消防组织。负责指导村(居)委员会开展安全、应急、消防工作等。
(二)下属事业单位
1.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劳动就业、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残疾人、爱国卫生、教育体育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协同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等职责,组建和管理乡村便民服务体系,提供“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农民工服务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及宣传工作、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文化、广电、旅游、教育、体育、科普等工作,承担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承担畜牧、动植物疫病防控、林业、水产、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建设、小微型水库管理和秸秆综合利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主要负责承担辖区内村镇建设、农村建房、公共设施、场镇环卫绿化、文明新村建设等服务工作;承担污水、垃圾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节约用水等工作。承担民兵、征兵工作。
主要负责承担辖区内村镇建设、农村建房、公共设施、场镇环卫绿化、文明新村建设等服务工作;承担污水、垃圾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等工作,负责场镇污水处理等工作。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隆昌市圣灯镇西街293号
联系电话:0832-3560469
传真电话:0832-3560469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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