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简介
吕自勇 党委副书记、镇长
梁虞恒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唐 希 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贺 雨 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挂职)
蔡睿智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赵 莉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世杰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 勇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三、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内部综合协调、目标管理、效能建设、文秘信息、保密机要、档案管理、会务安排及机关事务管理、工会、内部审计,政策研究和地方志等工作,承办人大、政协相关工作。
2.党群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村级组织建设、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和老干部、团委、妇联等群团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教育体育管理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4.社会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化解等。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平台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依法治市、基层综合治理等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市级各部门在镇街的延伸执法,履行镇政府法定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场镇管理工作和垃圾治理工作。
6.财政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镇街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工作。
7.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工矿商贸流通、招商引资、政府性投资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节能、减排、统计和脱贫攻坚,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有关工作。主要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和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水处理等工作;协助生态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新型城镇化工作。
(二)下属事业单位
1.便民服务中心(不单设农民工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等职责,组建和管理乡村便民服务体系,提供“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承担畜牧、水产、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建设、小微型水库管理等工作。具体落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等工作。
3.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意识形态及宣传工作、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文化、广电、旅游、教育、体育等工作,承担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
4.村建环卫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承担辖区内村镇建设、农村建房、公共设施、场镇环卫绿化、文明新村建设、自然资源管理等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对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等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隆昌市圣灯镇西街293号
联系电话:0832-3560245
传真电话:0832-3560245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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