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龙市镇

发布时间:2022-03-28   信息来源: 龙市镇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级党组织建设,推进区域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自治、维护安全稳定。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三)负责依法依规决策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

(四)负责领导镇政府、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五)加强辖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六)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七)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八)负责编制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工程建设、乡村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等管理工作,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九)负责编制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教育体育、统计、文化旅游、民政事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就业培训等工作,落实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退役军人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政策,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十)加强社会管理,负责或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粮食安全、乡村振兴、便民服务等工作。

(十一)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防邪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十二)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镇管理工作,维护辖区秩序。

(十三)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十四)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十五)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国防教育、民兵训练和服兵役工作。

(十六)负责制定完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十七)负责镇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工作。

(十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落实党的人才政策,抓好优秀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服务工作。

(十九)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人大、纪检监察、人武部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履行职责。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简介

赖远新  龙市镇党委书记

彭维秋  龙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唐传玖  龙市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吕凤敏龙市镇党委副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李春强龙市镇政法委员、副镇长

徐道亮龙市镇纪委书记

龙市镇组织委员

魏小馨龙市镇宣统委员、副镇长

唐源鸿龙市镇武装部长、副镇长

陶邦虎龙市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李洪坤龙市镇副镇长

张其超龙市镇副镇长

龙市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三、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内部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保密机要、档案管理、目标管理、会务安排及机关事务管理、内部审计、固定投资、重点项目、政策研究和地方志、工青妇等群团工作,承办人大、政协相关工作。

2.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及宣传工作、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村级组织建设、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和老干部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工矿商贸流通、招商引资、政府性投资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节能、减排、统计。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管理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5.社会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化解等。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平台有关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市级各部门在镇街的延伸执法,履行镇政府法定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场镇管理工作。

7.财政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镇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8.规划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建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森林防火等工作。牵头负责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9.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减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水处理、垃圾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等工作,协助生态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镇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

1.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民服务中心牌子):主要负责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等职责,组建和管理乡村便民服务体系,提供“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单设乡村振兴办):主要负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畜牧、水产、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建设、小微型水库管理、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具体落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农村建房审批等工作。

3.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意识形态及宣传工作、文化、广电、旅游、教育、体育等工作,承担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

3.村建环卫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辖区内文明新村建设、道路建设及维修等服务工作。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隆昌市龙市镇复生大道东段205号

联系电话:0832-3510005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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