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金鹅街道

发布时间:2022-03-11   信息来源: 金鹅街道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十一)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简介

   金鹅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世界    金鹅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金鹅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叶芮廷    金鹅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张建超    金鹅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李晓辉    金鹅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金鹅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唐靖尧    金鹅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廖翠玲    金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金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定国    金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风华    金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章莉    金鹅街道党工委委员、便民中心主任

三、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会议、文书、机要、档案、保密、信息化、工作督办、巡察整改、内部审计、机关事务管理、政策研究、深化改革和党史、地方志、综合目标考核、后勤保障、政府采购等工作。

(二)党群办公室: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和基层党建、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工青妇群团等工作。负责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务有关业务;负责党建理论知识宣传、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性活动。做好党群工作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等服务工作。开展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服务相关工作。

(三)纪工委、监察办:负责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范围内对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信访举报,加强对下级纪检组织的队伍管理、工作指导等。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办公室及联系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及环保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残联、弱势群体、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卫生健康、精神病人、疫情防控、救济救助、职业健康、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武装部设置在社事办。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挂社区建设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负责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电信诈骗、矛盾化解、森林防火、气象预警、防震减灾、灾情救助、应急队伍及物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平台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社区服务站平台建设。指导业委会工作,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承担管理社区社会组织、工作者、志愿者工作。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工矿商贸流通、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政府性投资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科协)、节能减排、统计、交通建设、特种设备、公路运行维护等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挂城市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消防安全、人民防空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综合执法,组织开展各类专业执法工作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负责辖区城市管理等综合性工作。开展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施工监督管理、交通秩序管理执法等工作。

(八)财政管理办公室:负责街道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村(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审计、金融、涉农惠农政策等工作,指导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工作。

(九)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街道规划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农村建房审批、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整治及改造、物业管理、大棚房整治等工作。负责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

(十)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减排、场镇污水处理、河(湖)长制、饮用水源保护、秸秆禁烧等工作;协助生态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便民服务中心:挂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民工服务中心牌子。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等职责,组建和管理乡村便民服务体系,提供“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退役军人等工作。

(十二)文化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意识形态及宣传工作、统战、民族宗教、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旅游等工作,承担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

(十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产品质量监管。负责脱贫攻坚、供销合作、乡村振兴等工作。承担畜牧、林业、水产、野生动植物保护、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建设、小微型水库管理、节约用水,肥水养鱼、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协助秸秆禁烧等工作。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内设置畜牧兽医中心。

(十四)村建环卫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环卫管理、绿化、垃圾清运、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清行动等工作。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隆昌市隆泸大道330号

联系电话:0832-3969870

传真电话:0832-3969870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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