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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5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廷受市长任伟委托主持召开了隆昌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
会前学习了《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年修订)》。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理解《条例》的新要求及核心要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隆昌生态环境局要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不断完善防治长效机制。市级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明确主体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组织、督促本行业和本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要认真学习宣传《条例》,增强公众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意识,减少固体废物产生。
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4·18北京长峰医院重大火灾重要批示精神,2023年第二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内江市2023年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隆昌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抓实抓细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要时间节点,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要做好防大汛救大灾应急准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强配齐救援队伍装备,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分析研判,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以上率下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了《四川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川办规〔2023〕2号)精神。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正确理解和全面掌握《办法》规范要求,通力协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健全火灾事故联合调查机制。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全面客观地找准原因、查清事实。
要深刻汲取各类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防范体系。要聚焦“四类场所”,深入开展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督促和指导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了国家耕地保护考核及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全省自然资源督察工作2023年第3次会议和2022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调度暨2023年自然资源督察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再提认识、再加力度、再强措施,确保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如期整改销号。要严格对照2023年督察要求和隆昌市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立即开展本行业和本辖区耕地保护问题大排查,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力争在成都督察局入场前整改到位。要落实属地责任和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加大违法打击力度,强化常态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隆昌市古宇湖游船取缔处置工作方案(送审稿)》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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