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99-10-11
隆府办函〔2025〕30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相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业农村局编制的《隆昌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隆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1日
原文详见:《隆昌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下载此文件
相关文件:
图片解读:
文字解读:
视频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