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隆昌市殡葬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隆府办函〔2023〕24号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建立隆昌市殡葬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隆民〔2023〕28号)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市民政局牵头的隆昌市殡葬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省委省政府、内江市委市政府和隆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隆昌市殡葬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隆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附件
隆昌市殡葬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行业管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88号)相关要求,建立隆昌市殡葬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殡葬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主要职责是:执行省委省政府、内江市委市政府和隆昌市委市政府关于殡葬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定期、不定期分析全市殡葬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需部门协作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完成殡葬综合性重大任务;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殡葬领域其他需协调的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政府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隆昌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共12个部门组成,市民政局为牵头单位。未列入成员单位的部门,应当根据职能职责提供支持保障、加强协作配合,并根据工作需要,列席联席会议召集的会议。
联席会议由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负责人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另行报市政府批准。
三、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展和改革局:把发展殡葬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合理制定殡葬服务价格。
市政府民宗局:依法规范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自用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指导相关宗教活动场所到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依法办理手续、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配合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骨灰存放设施依法进行查处。
市公安局:加强对本系统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的管理,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私自改装车辆运输遗体的行为。对接市民政局,实现全市死亡人口数量和遗体火化数量信息共享,从中发现死亡人员未销户口线索,及时调查核对、注销户口。
市民政局:牵头做好殡葬法规政策制定、殡葬服务保障、殡葬管理、殡葬设施审批监管、惠民殡葬政策、丧葬礼俗改革,倡导绿色节地生态安葬等工作。加强殡葬服务机构业务培训和行业监管工作。依法会同相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殡葬设施。
市财政局:按上级政策保障落实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所需资金,合理核拨殡葬事业单位运营管理经费和殡葬事业发展经费。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城区范围内殡仪活动中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查处违规占道经营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行为;配合殡葬管理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殡仪服务市场清理整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发放政策,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发放,会同有关单位落实殡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行业津贴制度。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各镇(街道)将殡葬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依法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需求,纠正和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林地区域内建设殡葬设施、坟墓等行为。指导督促各镇(街道)严厉打击林地区域范围内焚烧祭祀用品、燃放香烛鞭炮等火灾隐患行为。
隆昌生态环境局:依法指导支持火化设施环保改造,加强殡葬活动的生态环境监管。纠正和查处在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内焚烧祭祀用品、燃放香烛鞭炮、违法建设殡葬设施、坟墓等行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加强殡葬设施建设管理。指导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纠正和查处在城市公园绿地区域内违法建设的殡葬设施、坟墓等行为。
市卫生健康局:加强对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的管理,依法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出租、承包从事经营性殡葬服务行为。指导殡仪服务机构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监督管理殡葬用品交易、网络殡葬用品交易和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殡葬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传销、侵犯殡葬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丧葬用品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殡葬用品行为。会同市民政局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运行
联席会议由牵头单位根据全市殡葬工作情况确定召开会议时间,也可由成员单位提议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在会议召开前,由牵头单位通知各成员单位,明确研究讨论的议题。会议议定事项经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审定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讨论后,报市委市政府决定。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确需发文由牵头单位代章。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全市殡葬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议事协调机构的作用。
隆昌市殡葬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市发展和改革局分管负责人
市政府民宗局分管负责人
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
市民政局分管负责人
市财政局分管负责人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负责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负责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负责人
隆昌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人
市卫生健康局分管负责人
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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