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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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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546059/2022-0118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内江市隆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09-09
  • 文       号:隆府办发〔2022〕41号
  •  有 效 性:有效

隆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昌市“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隆府办发〔2022〕41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内荣农高区内江管委会:

《隆昌市“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规划》已经2022年8月4日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隆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隆昌市“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规划

  言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隆昌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时期。隆昌市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深入贯彻国家、四川省、内江市重大决策部署,进入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关键时期。隆昌市“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规划,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关乎民生发展的五年规划,是精心描绘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新蓝图的五年规划。

为建立健全隆昌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隆昌市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隆昌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适应隆昌市公共服务提质增效需求,根据《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内江市“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规划》《隆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要求,结合隆昌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发展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范围包括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文体服务等九大领域。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一、现状与成效

“十三五”以来,在全市各部门充分合作、协同推动下,《隆昌县“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提出的各项主要任务进展顺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长足进展。

(一)教育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始终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位置,以建四川省“教育强市”为目标,做强高中教育、做大职业教育、做优义务教育、做精学前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37所,在校学生95968人,教职工6366人。其中:幼儿园149所,在校学生15922人,专任教师837人;小学56所,招生5372人,在校学生38661人,专任教师2295人;普通中学30所,招生12159人(初中8007人,高中4152人),在校学生37800人(初中26194人,高中11606人),专任教师2376人(初中1216人,高中1160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163人,专任教师25人;职业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3422人,专任教师138人。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为101.43%,初中学龄人口净入学率达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84.7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0.19%,高考重点上线749人,本科以上上线2116人。

(二)就业服务质量不断增强。突出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扩容与提质并重、均等与精准并举,多措并举保就业成效显著。截至2020年底,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31849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围绕“双创”主题,推进市校(地企)合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探索出“科技孵化+大学生创业+返乡创业”三结合模式。积极开展“培训机构+企业”校企合作,围绕隆昌产业,开展服装缝纫、母婴生活护理等专业培训,通过培训常年班、送培训进镇等形式方便群众随时参训。

(三)社会保险服务稳步推进。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突出扩面与提标并重,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截至2020年底,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65.33万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4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8.85万人。将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以及患有政策范围内重特大疾病、个人仍需承担巨额医药费用且政府确定的需救助的特殊困难参保群体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目标人群覆盖100%。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70%—90%。

(四)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兜底保障,落细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发放补助,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保证社会安全稳定。提高农村“五保”保障水平,按时足额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目标人群覆盖率100%。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建社会福利院1所、农村公办养老机构4所,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改造7所,公办敬老院适老化改造提升床位579张。对全市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历年来共计提供服务11.1142万人次。加强孤残儿童保障服务,对全市符合条件的48名孤儿做到应保尽保,目标人群救助覆盖面达100%,城区设有未保中心1个。加强社会事物管理,投入资金128万元,新建环保火化炉1台,改造2台尾气设备。大力推进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开展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自2016年起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婚姻登记服务。

(五)医疗服务能力提质增效。深入推进“健康隆昌”建设,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有医院12个,其中:综合医院8个、中医医院1个、专科医院3个;基层医疗机构702个,其中:卫生院12个、社区服务中心2个、诊所85个、卫生所6个、门诊部等其他机构7个、村卫生室591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个,其中:妇幼保健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1个、卫生监督机构1个、社区服务中心2个;开放床位4422张;卫生技术人员339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365人、注册护士2030人。按常住人口56.89万人计算,每千人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7.79张,每千人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39人。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医保报销比例不断提高,医疗改革持续深化,医用耗材加成全面取消,分级诊疗有序推进。卫生执法“隆昌模式”得到学习和推广,被列为国家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县(市),成功创建省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省级免疫规划示范区、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期均衡发展。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为符合条件的实行计划生育、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妇奖励120元/年/户;为符合条件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家庭奖励扶助金960元/年/人;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家庭发放扶助金(目前标准:独子伤残家庭8160元/年/人,独子死亡家庭10320元/年/人)。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技术指导咨询、临床医疗服务、再生技术服务、宣传服务等方面均达到平均水平。

(七)基本住房保障顺利推进。加快统筹续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有上级补助政策支持的住房建设和无上级政策支持的农户自建、以及对“一户多宅”的拆除,全市共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16134户,补助资金共计9410.08万元。2016年至今,棚改项目已征收房屋2102户,征收面积14.55万平方米,发放补偿款9.55亿元。

(八)文体事业繁荣发展。以繁荣发展文体事业为中心、全面提升市民的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为重点,着力发展先进文化,大力推进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和谐健康的文化环境,促进隆昌文体事业全面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电影院3个、文化馆1个、综合文化站19个、广播电视台1座、乡镇广播电视站17个,广播、电视覆盖率均达95%。光缆主干线总长267.36公里,新发展宽带用户15947户,全市有线电视注册用户达11.63万户,有效用户3.91万户。获省级非遗项目2次、文艺作品获省级以上奖项的有8件、获内江市级奖项的有35件,纳入全国第二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县(市)。新增全民健身站点110个,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10个。

(九)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整体落实。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为总目标,开展走访慰问,切实解决残疾人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共走访6000人次,发放资金121.2万元。有序推进残疾人惠民政策,落实参加人辅助器具适配需求摸底8248人,实施无障碍改造项目209户。累计认定全市184家企业安置残疾人1580名,市儿童康复中心累计救助残疾儿童342名。做好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助学金摸底工作,累计资助312名,落实资金1350.6元。建立健全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为4741名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二、主要工作亮点和先进举措

(一)职业教育成效显著。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通过实施提质培优行动计划,推进职业教育规模和质量双提升,职业教育取得历史性突破,城关职中成功申报为省级示范中等职业技术学项目建设学校,学生就业率达98%以上。

(二)异地就医结算进展快速。积极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截至目前,全市开通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20家、药店239家,开通跨省异地联网结算跨省医疗机构12家、药店239家。

(三)卫生健康基层服务合作能力提升。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狠抓医共体、专科联盟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市级医疗机构同周边地市医院建立专科联盟8个,11个基层医疗机构与隆昌市人民医院及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远程影像诊断服务。市人民医院与渔箭中心卫生院建成内江市首个紧密性医共体医院,诊疗量同比增长21.82%。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有效推进。近年来,隆昌市秉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民间来,到民间去”的传承保护理念,通过“普查+创新创作”,率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摸清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线索,并对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逐项落实。将创新发展融于传承保护当中,持续挖掘、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让“非遗”焕发出新的活力。

三、问题与短板

“十三五”以来,隆昌市基本构建了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但仍存在规模不足、质量不高、可及性不强等短板。一是教师编制配备标准相对较低;二是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的顺畅性和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的便捷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社会救助和福利体系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四是医疗卫生资源相对不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五是住房保障的财政投入规模偏低,住房保障供给与居民住房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六是公共文化设施数量偏少,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量、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和每万人拥有电子阅览室终端数与全省发达区县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七是文化资源挖掘开发不足,文化旅游产品供给匮乏。以上问题在城乡间的不均衡性表现更加明显。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全国、全省以及内江全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隆昌市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强动力的攻关期,基本公共服务在稳增长、惠民生、补短板上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为隆昌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新动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的多样化、个性化、多元化和多层次趋势的凸显,对隆昌市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结构调整和质量水平提升提出了新挑战。

“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健康中国”战略、国家重大战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省委“一干多支”战略的实施,以及内江市推进成渝发展主轴重要节点城市和成渝特大城市功能配套服务中心建设,为隆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补齐民生短板提供了新支撑。隆昌市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建设方面具有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优良,文化底蕴丰厚,“三古”旅游快速提升。隆昌县升级为县级市后,行政势能持续加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在此基础上,需要进一步提高隆昌市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大力构建15分钟生活服务区,加速要素聚集,聚力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规划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战略牵引,深化拓展“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着眼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高质量为方向,着力补短板强保障、优布局强功能、提水平强品质,构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均衡、高效、精准、便捷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市民,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布局。坚持发展为民、发展惠民,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公平正义为导向,加快以改善基本公共服务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以看得见的变化回应群众期盼,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

保障兜底、精准施策。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分类保障、各有侧重,统筹和回应社会事业各领域、各群体的公共服务需求,推动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

优化结构、提升品质。进一步强化基本公共教育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公共资源向薄弱环节、重点人群倾斜的力度。强化各领域各层级公共资源统筹整合、优化配置,推动公共服务均衡化、多元化和智慧化发展,实现全市资源布局合理平衡、基本公共服务公平可及、质量与水平全面提升。

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的供给格局,提升公共服务体系效率。完善配套政策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第三节  主要目标

2025年,建设成为具有高质量公共服务体系、高品质生活保障、高效能治理水平的成渝地区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先行区。打造优质服务人人享有、服务设备(施)布局超前、供给模式精准有效、生活品质便捷舒适的人居生活环境。

民生保障体系日臻完善。对标四川省、内江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

公共服务品质全面提升。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规模和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优化公共财政的支出结构,确保新增财力重点向短板弱项和城乡社区倾斜,优先满足群众需求最迫切、供给最薄弱的公共服务项目,提高居民获得感。

公共配套设施超前布局。到2025年,适度提前、大幅提高义务教育学位供给数量,加大对镇(街道)、村(社区)等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构建15分钟健康服务圈;促进高校毕业生、返乡群体、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完善城乡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拓展公共体育设施场所,促进学校体育设施与公共体育设施双向开放。

公共服务保障便捷高效。到2025年,依据服务人口和半径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提高以城乡社区和城市功能区为中心的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的服务效率。建立信息常态更新机制,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动态和精确管理。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

居民幸福指数不断上升。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多举措稳定并扩大就业,提升城乡就业公共服务水平,高质量发展基础教育,提质培优职业教育,发展普惠型社会福利,开展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关心关爱重点群体,切实提升居民的幸福感。

2—1 隆昌市“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领域主要发展指标

领域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属性

幼有所育 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1.4 4.5 预期性

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0 预期性

学有所教 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 97.35 97.5 预期性

普惠性幼儿园比例(%) 92.17 93 预期性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101.85 98 约束性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0.19 95.5 预期性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1.5 13.7 预期性

劳有所得 城镇累计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0.72 0.62 预期性

城镇登记失业率(%) 3.93% ≤4.1% 预期性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次) 3467 8000 预期性

病有所医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7.79 8.0 约束性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36 ≤2.85 预期性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73 78.21 预期性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0 ≤16 预期性

婴儿死亡率(‰) 1.77 ≤5.5 预期性

老有所养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25.71 26.10 预期性

养老机构床位中护理型床位占比(%) 55 55 约束性

住有所居 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发放(万户) 0.0148 0.009 预期性

农村危房改造(万户) — 完成市

下达指标

弱有所扶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优军服务 转业军官和政府安排退役士兵安置率(%) 100 100 约束性

优待抚恤覆盖率(%) 100 100 预期性

文体服务 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 638 786 预期性

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0.61 1.5 预期性

第三章  幼有所育

“十四五”时期,本服务领域涉及类别共计9项。具体包括: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妇女健康服务、基本避孕服务、生育保险、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困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第一节  主要任务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活动内容和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优生观念,提高待孕人群的参检意识。强化辖区内各社区出生缺陷干预,对待孕人员进行摸底排查,筛查出适合参检的夫妻,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妇女健康管理。扩大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覆盖面,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两癌”早诊早治率。推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站式”服务,落实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加强高危孕产妇健康管理。

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主体多元、依托社区、优质普惠的托育服务体系,支持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带动多家社区嵌入式托育点共同发展。支持各地利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化、嵌入式的托育场所,研究制定社区托育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鼓励各类主体举办普惠性托育机构,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商务楼宇等,利用各类设施提供托育服务。

生育妇女权益保障。深化完善全面三孩政策综合性配套措施,依法保障生育妇女就业、职业发展权益,保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经济来源。重点提高对低收入家庭和生育二孩以上家庭的补助水平。鼓励用人单位设立女职工卫生室和创办幼托机构,为女性职工提供特殊劳动保护,关爱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生理健康。

预防接种。为辖区内0—6岁和其他重点儿童群体建立预防接种档案,定期给适宜的对象接种疫苗,使儿童个体及群体获得并维持高度的免疫水平。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根据儿童不同时期的生长发育特点,开展儿童保健系列服务,以保障和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育,减少疾病的发生。同时,通过对儿童健康监测和重点疾病的筛查,对儿童的出生缺陷,做到早发现、早治疗,预防和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从而提高生命质量。

困境儿童保障。针对困境儿童监护、生活、教育、医疗、康复、服务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根据困境儿童自身、家庭情况分类施策,完善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政策,合理拓展保障范围和内容,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加大关爱保护力度,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二节  服务清单

依据国家对婴幼儿及孕产妇相关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基本服务,参照执行四川省、内江市规划,结合隆昌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十四五”时期隆昌市幼有所育服务清单。

3—1 “十四五”时期隆昌市幼有所育服务清单

服务内容与目标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为城乡居民提供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保障城乡育龄人群身心健康;为儿童提供关爱和基本生活保障服务,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计划怀孕夫妇

孕产妇健康服务 孕产妇

基本避孕服务 育龄夫妇

生育保险 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参保职工

预防接种 0—6岁儿童

儿童健康管理 0—6岁儿童

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 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困境儿童保障 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未满16周岁的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第三节  保障工程

加强优生优育指导。每年为有需求的适龄婴幼儿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利用互联网平台推送科学育儿教育资源。依托基层妇幼保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学前教育、社区、妇联等力量,为婴幼儿家庭开展照护指导服务。

扩容婴幼儿照护服务。大力发展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儿童早期教育进农村(社区)、进家庭。依托社区进行婴幼儿照护服务,在全市新(改扩)建一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城乡社区儿童服务网络。发挥儿童保健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妇女工作者和热衷于儿童发展的其他人员的积极作用,利用城乡社区内现有的妇幼保健机构、学校、儿童活动中心等开展围产期保健、儿童生长发育检测、校外教育,以及儿童发展及心理咨询等服务。

专栏1  幼有所育工程

妇幼健康保障工程。持续推进市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市人民医院强化危急孕产妇救治中心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建设和能力推升。

托育服务扩容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鼓励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养老、文化、体育等设施共建共享。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和管理。

关爱留守儿童工程。建设“关爱工程台账”,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中,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开展文体娱乐、技能培训、经典诵读等公益性课外活动。

第四章  学有所教

“十四五”时期,本服务领域涉及类别共计9项。具体包括: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义务教育免费提供作业本、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

第一节  主要任务

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切实解决幼儿“入园难”问题。持续加大公办园建设,扶持发展普惠性民办园,全速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十四五”期间,新建隆桥、光丰、向阳路、金华路、川南幼专附属园等幼儿园,改扩建圃香巷幼儿园、中心街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力争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3%。

义务教育优质发展。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缓解“城镇挤、乡村弱”现象。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中心城区学校提质改造,建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对照优质均衡标准,加大教学仪器、实验设施设备、图书装备配备,着力提升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探索联盟发展、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等模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全面普及高中教育。加快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坚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与高考综合改革协同推进,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合理确定必修、选修课程比例。实施均衡分班,让有限的优质教育资源得到合理、公平地利用。实现普通高中教育多元特色发展,加强高中阶段素质教育。

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按照普职大体相当、职教适度超前的原则,持续扩大中职招生规模。加快推进城关职中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积极引进一所高等职业学校,增加职业教育学位供给。大力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支持城关职中争创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吸引更多的适龄青少年在隆昌就读职业学校。力争到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0.5万人。

高效办好继续教育。创新社会人才培训方式,完善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推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创新发展,进一步增强全民终身学习氛围。

第二节  服务清单

依据国家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基本服务,参照执行四川省、内江市规划,结合隆昌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十四五”时期隆昌市学有所教服务清单。

4—1 “十四五”时期隆昌市学有所教服务清单

服务内容与目标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免费九年义务教育,提供教育资助服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受教育权利。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 义务教育在校学生

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 义务教育在校学生

义务教育免费提供作业本 义务教育在校学生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原建档立卡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含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第三节  保障工程

素质教育提升工程。坚持“五育”并举,进一步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有关要求,着力培养和提升学生的认知能力、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和激发学习兴趣,促进思维发展。

教学质量提高工程。创新和优化教师教学方式,按照服务教师教学、服务学生学习、服务学校管理的要求,构建全面覆盖义务教育各年级和学科的教学资源体系。推进教育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实现传统教学方式和现代技术手段的有效衔接,分类分层进行精准化、差异性教学,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加快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继续提升农村中小学信息化水平。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学前教育全面普及、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加强学校发展规划指导,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完善城区优质普通高中布局,基本实现区域内普通高中优质资源相对均衡。

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提高教师培训质量,强化师德教育和教学基本功训练。增强幼儿师资配置,促进幼儿教育质量提升,加强农村学校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幼儿教师待遇。均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加大城乡教师双向交流,优化师资结构,保障教师权益,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加强农村学校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待遇。

专栏2  学有所教工程

学前教育扩容工程。实施隆昌市学前教育提升扩容工程,新建金华路幼儿园、隆桥幼儿园、向阳路幼儿园,改扩建圃香巷幼儿园、中心街幼儿园、实验幼儿园、黄家镇中心幼儿园。

义务教育提升工程。新建向阳路小学、光丰小学、金墨职中教学楼、宝峰小学整体迁建二期工程、西区初级中学,改扩建界市镇中心学校,继续实施双凤镇、黄家镇、龙市镇、响石镇、云顶镇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运动场提质改造工程。

高中教育攻坚工程。加快推进新建隆昌一中新校区和隆昌七中综合楼项目建设,继续推进隆昌二中改扩建工程。

产教融合发展工程。新建隆昌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实训基地建设。建设川渝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第五章  劳有所得

“十四五”时期,本服务领域涉及类别共计12项。具体包括:就业信息服务、职业介绍及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就业见习服务、就业援助、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用工保障、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第一节  主要任务

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提升企业就业吸纳能力,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大依法治欠和消除欠薪隐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和企业裁员行为,加强对劳动用工的动态监管,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

创业服务。结合隆昌发展实际,在规划发展、宏观调控、运行保障等方面不断创造增长的条件。改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创业增长点;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促进乡村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创造灵活就业创业机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就业援助服务。每年开展城乡劳动力就业培训800人次,城乡劳动者及大学生创业培训400人次,促进就业人员劳动技能提升,积极促进灵活形式的就业培训,加大对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培训。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重点群体、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技能人才培育模式,增强全社会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水平,扩大高质量劳动供给。

劳动关系协调服务。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基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员做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实时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或终止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指导辖区内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发挥一线处置作用,对辖区内用人单位产生的劳动争议进行先行调处,减少劳动纠纷,从源头上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服务清单

依据国家劳动就业创业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基本服务,参照执行四川省、内江市规划,结合隆昌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十四五”时期隆昌市劳有所得服务清单。

5—1 “十四五”时期隆昌市劳有所得服务清单

服务内容与目标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为全体劳动者就业创造必要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环境,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充分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就业信息服务 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

职业介绍及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

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 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未就业的高效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

就业见习服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就业援助 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符合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

“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服务 所有单位和个人

劳动关系协调 用人单位及所有劳动者

劳动用工保障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失业保险 依法参保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失业人员

工伤保险 符合条件的参保缴费人员。具体人员范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确定

第三节  保障工程

加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建设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各类就业信息统一发布和信息监测。实现招聘的跨地区互联互动。

建设创新创业示范区。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立健全衔接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的创业培训体系,鼓励就业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项目选址、融资对接、跟踪扶持等专项服务。鼓励平台就业、网络就业、共享就业等新就业形态发展,扩宽就业空间。进一步简化程序、降低门槛、优化流程,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为隆昌“创客”享受政策提供更多便利;建设创业孵化园与路演平台,塑造创业活动品牌,推广创业项目,推动创业资本要素、人才聚集;加强与成都知名高校合作,吸引高校技术专利落地,促进产学研合作与产业化。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最大限度扩大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稳住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本面。在退役军人就业方面,通过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加大就业支持力度以及积极优化创业环境等方式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在促进农民工外出就业创业方面,保障农民工在就业创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和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农民工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培养现代农业人才。强化农业技术培训,提高推广队伍综合素质,积极组织各类技术人员分批次参加四川省和内江市知识更新培训,通过与高校合作、聘请相关领域专家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培训更新专业技能,鼓励和支持技术人员参加各类专题技术培训。组织相关领域专业人员对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和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制度。农技人员定期开展进村入户,通过院坝会、现场示范、现场指导等方式现场对农民进行生产技能培训。

专栏3  劳有所得工程

就业培训工程。每年开展就业重点群体培训800人次。实现城乡公共就业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核心就业流程“三统一”,提供同质化的城乡就业信息服务、就业培训服务和就业指导服务。

就业创业工程。建设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支持川南幼专师生积极创业,深入实施返乡创业回家工程。

第六章  病有所医

“十四五”时期,本服务领域涉及类别共计17项。具体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地方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社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服务、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补贴。

第一节  主要任务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对传染病、慢性病、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的监测,预防和控制能力。大力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和联动协调机制,强化应急处理能力建设,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积极谋划储备一批疾病防控救治、物资储备、基层防控能力建设等民生领域补短板项目。

增强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城乡医疗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村医慢病管理、健康管理功能,强化城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远程医疗、巡回医疗服务。扩大成渝两地优质医疗资源覆盖广度,建立统筹城乡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现医疗“三监管”。推动“互联网+医疗”快速发展,利用现代网络通讯技术,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远程医疗服务水平。强化慢性病筛查和早诊断、早治疗,普及全市居民慢性病防控知识教育。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规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改善人民群众健康行为习惯,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隆昌、“健康隆昌”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完善教育系统、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和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网络。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运用好国家、省药品、食品监管平台,推进建设面向全市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智慧平台,逐步实现食品药品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鼓励企业构建全环节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行食品药品企业安全承诺制。

夯实基本医疗保障。配置必要设备,改善异地就医结算等服务条件。完善形成市、镇、社区(村)三级医保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的四位一体健康保障模式。持续扩大个人账户直接结算医药机构覆盖面,促进跨省异地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第二节  服务清单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基本服务,参照执行四川省、内江市规划,结合隆昌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十四五”时期隆昌市病有所医服务清单。

6—1 “十四五”时期隆昌市病有所医服务清单

服务内容与目标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城乡居民

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 城乡居民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员及相关人群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城乡居民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辖区内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Ⅱ糖尿病患者

地方病患者健康管理 现症地方病病人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

社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 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

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服务 城乡居民

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城乡居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符合条件的参保缴费人员。具体人员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四川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执行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符合条件的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具体人员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执行

农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夫妇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妇和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补贴 纳入四川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父母

第三节  保障工程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强化工程。统筹区域优质医疗资源,重点加强全市各级卫生应急基础建设和物资储备,加强卫生应急、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卫生计生监督等能力建设,巩固疾控中心二级甲等疾控机构创建成果。提高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疑难病症防治能力。

建设分级医疗服务模式。推进建立二、三级医疗机构与各镇(街道)医疗机构合作的“网格化”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城乡居民首诊到基层,逐级转诊的看病就医新模式,基本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格局,增强城乡居民治病就医的可及性。

监管体系构建工程。将政府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有效结合,健全医疗卫生准入制度、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强化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卫生监管执法力度,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强化对各级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监管体系、公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和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改进机制。强化食品生产监管,强化食品流通监管,强化药品生产、医疗器械流通监管。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推进省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完善心理服务工作制度,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和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网络。在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村村通播放心理健康知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进学校、企业、进村、社区和进机关等心理健康公益讲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智慧医疗建设工程。依托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有效整合市域内健康医疗信息资源,逐步推进便民惠民、医疗服务、公共卫生、人口家庭等信息的整合与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卫生健康行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水平。推进医疗机构分时段预约诊疗、移动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等“互联网+”便民服务。

突发重大疫情应急防控工程。建立高度专业、快速集中、高效配置的重大疫情防控应急队伍,健全疫情预警机制,有效利用现有信息,准确判断疫情的特征和发展趋势。统筹做好预案,满足地方需求,抓住关键指标,建立切实可行的预案触发机制。

专栏4  病有所医工程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质工程。新(改)建胡家、响石、石碾、界市等各镇中心卫生院,切实提升基层单位医疗服务能力。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市人民医院西区医院综合大楼项目建设。

医疗保障服务工程。积极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信息平台、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平台、区域医疗卫生信息数据中心“三大平台”,鼓励发展“智慧医院”。进一步推进“隆昌e保通”大数据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社保服务网上大厅建设,切实提高服务事项线上办理率。

第七章  老有所养

“十四五”时期,本服务领域涉及类别共计4项。具体包括: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福利补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节  主要任务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养老服务力度,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努力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打造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持续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促进民办养老机构专业化发展。加快推动公共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提升,扩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和精神关怀服务。探索和实施“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

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完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推动建立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等个人养老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基金征缴率达到97%以上,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保持在100%。进一步深化改革和理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完善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养老全过程应用,特别是在养老保险经办过程中,社保卡应用率达100%。

提升老年人健康管理质量。实施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水平,开展老年人慢性病综合防治。大力发展老年医疗和康复护理,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养结合中心。

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补贴。强化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的兜底保障和城市空巢老人、农村留守老人的关爱服务,精准为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完善高龄老人津贴制度,逐步健全老年人社会优抚制度体系。

第二节  服务清单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和国家基本服务,参照执行四川省、内江市规划,结合隆昌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十四五”时期隆昌市老有所养服务清单。

7—1 “十四五”时期隆昌市老有所养服务清单

服务内容与目标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

老年人健康管理 65岁及以上老年人

老年人福利补贴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符合条件的参保退休人员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符合条件的参保城乡居民

第三节  保障工程

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强化基层力量配备,全面加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城市社区布局,推动社区居家养老与日间照料中心集中整合,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出台优惠奖补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助推实现养老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缓解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推动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社区养老工程。通过新建(改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根据服务设施的场地面积以及老年人实际需求,建设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站)。进一步引进社会化运营,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专栏5  老有所养工程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新建隆昌市县级失能特困人员养老护理院、胡家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石燕桥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基本养老服务。为散居特困人员,居家养老的城乡收入家庭中失能、失智、残疾、独居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多种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为65周岁以上的老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为符合条件的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实施养老保险参保计划。到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

第八章  住有所居

“十四五”时期,本服务领域涉及类别共计3项。具体包括:公租房保障、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

第一节  主要任务

健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推进公租房货币补贴工作;完善租赁补贴制度,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的能力。支持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赁补贴。

切实推进城市更新。将旧城改造与城市更新工作有机统一,科学组织,有序推进,通过棚改(危旧房改造)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对街道、公园和绿地等重点区域进行空间结构调整、生态修复、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风貌的塑造,以及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形成舒适的生活环境和美丽的市容市貌。

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规范准入审核,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合理确定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标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严格租售管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当在合理的轮候期内安排保障性住房。加强使用管理,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动态监测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家庭申请程序,合理确定建设方式,保障房屋质量安全,加强补助资金管理,提升改造成效,加强档案信息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助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二节  服务清单

依据国家及四川省、内江市基本住房保障有关政策规定和基本服务,结合隆昌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 “十四五”时期隆昌市住有所居服务清单。

8—1 “十四五”时期隆昌市住有所居服务清单

服务内容与目标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保障公民居住权利,逐步满足城乡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实现住有所居。

公租房保障 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新市民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 棚户区居民

农村危房改造 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低保边缘户、其他未享受过农房政策的脱贫户

第三节  保障工程

完善租赁补贴制度。落实国家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维护我市公民基本居住权利,逐步满足城乡困难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实现住有所居。结合市场租金水平和保障对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凡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应首先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房源不足的情况下,采取租赁补贴的方式进行保障。

农村危房改造。继续落实好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好农房抗震改造和新农村建设,鼓励农村居民适度集中居住,降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本。

实施财税优惠政策。加大地方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财政投入方式。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用于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合理规划住宅土地。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区分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实行应保尽保,对商品房根据供需形势因城因地施策,建立住宅用地供应分类管理制度。合理增加土地供应,调整用地结构,提高住宅用地比例。合理确定公租房等政策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的用地比例和规模,提高“精准供地”能力。

加强住房保障制度改革。依据住房保障规划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优先安排、单列指标,做到应保尽保,鼓励各企事业单位改建(改造)旧住房、非住宅用房为公共租赁住房,增加保障房供应渠道和数量。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加大净地供应,储备土地和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

专栏6  住有所居工程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城市更新(征收改造和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2022年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

租赁补贴发放。“十四五”期间,预计对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家庭困难户1865户,发放金额284000元。

农村危房改造。“十四五”期间,完成市下达农村危房改造指标。

第九章  弱有所扶

“十四五”时期,本服务领域涉及类别共计13项。具体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法律援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及青少年教育、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残疾人和老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

第一节  主要任务

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标准,建立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和信息核对平台,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完善低保标准低限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跟踪保障对象家庭变化情况,形成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重点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确保社会救助对象保障标准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步增长。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重点青年等群体的关爱服务体系,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加强优抚安置工作,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合理界定医疗救助对象,健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救助制度的衔接。

大力发展儿童福利事业。坚持“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不断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加大留守儿童、孤残困境儿童排查力度,分类分层做好儿童关爱行动。加大对社会散居孤儿、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儿童以及服刑人员子女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和保护力度。推动在镇(街道)设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科学设置儿童关爱服务点。

推进助残服务标准化设施建设。根据全市残疾人口的分布情况,规划布局服务区域,将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纳入地方综合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和建设,设置残疾人康复活动场所。在全市推进残疾人康复体育进社区示范点建设,力争助残服务覆盖面达100%。

加强助残服务队伍建设。依托市相关医院医共体优质医疗康复资源,加强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加强康复服务医疗人才队伍培养,充分发挥专业医疗机构的技术、人才支撑,通过讲座培训、项目实操等方式,着力于培养一批残疾人康复专家型、骨干型人才。主动参与上一级助残项目,指导本级开展助残项目,培训镇(街道)和村(社区)康复协调员,支持家庭医生担任社区康复协调员,社区康复协调员配备率大于90%。

实现助残服务质效精准化。扎实推进入户调研工作,“对号入座”宣传助残政策、掌握真实需求,做到“精准需求”。根据残疾人需求,对接现有的政策、项目,切实增强残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做到“精准施策”。

完善助残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农村低收入困难残疾人家庭的相关政策。着力解决好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实施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救助制度。认真落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完善帮扶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完善残疾人住房保障制度,优先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纳入基本住房保障体系,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存量危房改造。

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为残疾学生提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5年免费教育。加强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的普及。推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园等公共场所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为视力、听力残疾人等提供特需文化服务。

第二节  服务清单

依据国家基本社会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和国家基本项目,参照执行四川省、内江市规划,结合隆昌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十四五”时期隆昌市弱有所扶服务清单。

9—1 “十四五”时期隆昌市弱有所扶服务清单

服务内容与目标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为城乡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提供物质帮助,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有尊严地生活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

最低生活保障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医疗救助 1.城乡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人员,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因病致贫家庭中的重病患者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2.疾病应急救助:在县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相应急救医疗费用的患者。具体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确定。

临时救助 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受灾人员救助 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

法律援助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当地户籍城乡低保对象。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精神、智力的残疾人

残疾人托养服务 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残疾人康复服务 符合条件、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脑瘫儿童年龄放宽至12岁;在非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听障儿童申请人工耳蜗植入年龄放宽至12岁;肢体残疾儿童申请矫治手术年龄可放宽至14岁

残疾儿童及青少年教育 残疾儿童、青少年

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有就业创业培训需求的残疾人

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 残疾人

残疾人和老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 残疾人、老年人等

第三节  保障工程

城乡社区服务工程。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体地位,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公益慈善资源等社会力量,构建多方参与格局。强调公共服务、市场服务、自我服务协同发展,鼓励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引导村(居)民广泛参与社区服务。

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托养、职业培训、教育就业、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区等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助残功能,形成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互补的残疾人基层服务网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指示精神,全面提升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能力,积极探索开展“全生命周期”残疾人康复服务,加大实施设备设施补助力度,推动已建成的残疾人服务设施稳步健康运行。

“互联网+残疾人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和“量服”数据平台,有效链接省上残疾人“互联网+三级康复服务体系”,形成全面覆盖、动态跟踪、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残疾人服务信息管理体系。

专栏7  弱有所扶工程

社会福利保障工程。新建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新增床位50张。

第十章  优军服务

“十四五”时期,本服务领域涉及类别共计3项。具体包括:优待抚恤、退役军人安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

第一节  主要任务

优待抚恤。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加大服务退役军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加社会组织相关活动。鼓励社会力量为退役军人提供专业化、多样化、人性化服务。

深化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深化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改革,完善移交安置、抚恤优待、权益维护等规范化服务。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事项目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不断完善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安置。加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分类推行退役军人全员适应性培训,优化课程体系设置。深化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强化终身网络教育。优化就业创业服务范围、服务方式,扩大就业供给,加快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推进褒扬纪念工作。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提升专项行动,全面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数据摸排、寻找保护、修缮提升、管理维护等各项工作。

第二节  服务清单

依据国家优待抚恤、退役军人安置办法和国家基本服务,参照执行四川省、内江市规划,结合隆昌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十四五”时期隆昌市优军服务清单。

10—1 “十四五”时期隆昌市优军服务清单

服务内容与目标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提供优待抚恤,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优待抚恤 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离退休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退役军人安置 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转业军官和退役士兵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 退役军人

第三节  保障工程

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构建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中心(站)工作体系,健全“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三级互联互通退役军人信息化服务平台。持续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推进军地共同发展。

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完善“阳光安置”工作机制,拓展安置渠道,提高安置质量,确保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军人安置率达100%。加大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扶持力度,积极鼓励创新创业。化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全面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加大英雄烈士褒扬纪念力度。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加强褒扬纪念工作,推进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护。做深、做细军供、军休工作,提升军供保障能力。

专栏8  优军服务工程

褒扬纪念工程。新建市烈士陵园暨烈士纪念广场项目,含瞻仰广场、停车场、烈士英名墙、景观小品、烈士安放位、烈士纪念馆等。

退役军人档案管理。新建退役军人档案室,做好退役军人档案整理以及退役军人档案数字化工作。

第十一章  文体服务

“十四五”时期,本服务领域涉及类别共计8项。具体包括: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送戏曲下乡、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读书看报、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全民健身服务。

第一节  主要任务

着力实施文旅商贸升级战略。全力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加快推进石牌坊旅游景区提升改造、石牌坊及云峰塔保护等重点文旅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古宇湖—圣灯山片区文旅开发,擦亮“3·27”红色旅游品牌,发展高端民宿、生态康养、红色旅游、教育研发等旅游新业态;完善云顶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古镇古街文物保护力度,加强产业推介。大力发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全要素产业链,主动融入川南经济区旅游大环线、巴蜀文化旅游走廊。

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民生工程,全面建成城乡一体、网络健全、便捷高效、互联互通、保障有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等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水平。以特色群众文化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品牌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加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深化多元供给机制探索,实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积极推动地域特色文化资源向公共文化服务资源转化,积极培育富有隆昌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加强文化传承。加强对驿道、牌坊、古寨等文化符号以及青石雕刻、夏布编织、土陶制作等传统技艺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做好地方志工作,推进古籍普查、抢救修复、数字化以及传统文化相关书籍撰写工作。

推进广电和新媒体融合。加快推进数字文化资源在智能社区中的应用,实现“一站式”服务。加快智慧社区建设。加快互联网电视、手机客户端发展,实现覆盖领域由电视终端向智能终端延伸。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进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形成城区“15分钟健身圈”,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完善城乡居民健身组织网络,鼓励和支持各单项体育协会建设。完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

第二节  服务清单

依据国家文化体育相关法律法规,参照执行四川省、内江市基本项目,结合隆昌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十四五”时期隆昌市文体服务清单。

11—1 “十四五”时期隆昌市文体服务清单

服务内容与目标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为城乡居民提供多样化文化体育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参加大众文化活动和体育健身等权益。 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城乡居民

送文化下乡 农村居民

收听广播 城乡居民

观看电视 城乡居民

观赏电影 中小学生、农村居民

读书看报 城乡居民

公共体育设施开放 城乡居民

全民健身服务 城乡居民

第三节  保障工程

推动文旅产业发展。明确发展定位,做好规划引领,加快项目建设,推动融合发展。强化“城旅融合”,将城市文化植入城市标识打造,优化城景一体聚合力。深化“农旅融合”,培育生态观赏、采摘体验、科技休闲等特色乡村旅游产品,扩大乡村旅游影响力。推进“商旅融合”,发展精品酒店、特色民宿、星级农家乐,创新开发青石画、夏布灯等特色产品,开展系列旅游营销活动和文旅产业推介会,拓展旅游产业消费力,推动隆昌文化旅游产业全方位发展。

遗产保护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隆昌石牌坊群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等各类珍贵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开展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的培训。实施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工程。

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工程。统筹规划,实现全民健身路径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学校体育、群众体育发展更加充分,体育产业、体育事业发展更加协调,体育社会组织更加充满活力,体育发展总体水平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更加适应。

专栏9  文体服务工程

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对隆昌文化馆进行改造提升。

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建设石牌坊及云峰塔保护项目。

文化惠民工程。推进智慧广电示范区建设项目。

文旅融合发展。积极推进观湖特色农文旅休闲区开发项目,建设以川南田园风光为基调,集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特色农文旅休闲区。川渝客家文化展示基地,对云顶景区旅游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全民健身工程。新建向阳全民健身中心,新建古湖街道、圣灯镇、云顶镇体育健身步道,新建金鹅街道、龙市镇、界市镇体育公园,新建城区轮滑训练场。

第十二章  高质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一节  国家战略与地方政策协同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民、兜住底线、均等享有,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幸福感。参照国家、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建立与隆昌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第二节  统筹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共享机制

适应城乡发展的要求,切实解决城乡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在隆昌城区的空间布局上,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对人口集聚和吸纳能力的支撑,使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供给规模与人口分布相适应,统筹区域空间资源和土地配置,合理确定区域的空间架构和功能布局。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鼓励和引导城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提高隆昌城乡共享基本公共服务的资源和水平。

第三节  精准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物联网技术为基础加强智慧社区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多更贴心的智能化公共服务。推进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公共服务供需交流渠道,推动公共服务数据互联共享,更好发挥数字技术对提高公共服务效能的促进作用。

第四节  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从大病保险、社会救助、再到养老托育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涉及到与人民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个阶段和不同领域。以人民根本利益为中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和薄弱环节,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织密民生保障网。以人民根本利益为中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广大人民群众需求的适配性,增强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

第五节  创新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逐步形成有序竞争和多元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提高服务效率,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探索利用债券、信贷等多种融资形式,拓宽基本公共服务资金来源。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立非营利性公益服务机构,增强城乡居民享受服务的选择权和灵活性。

第十三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政府对社会发展的主导作用,加强对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部署的督促指导,跟踪问责,确保公共服务领域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对社会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持续关注,跟踪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强调监督和信息反馈,为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第二节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进一步提升各类社会事业人才的素质和能力。建立专业队伍,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重点加强公共服务工作者、村(社区)干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四支队伍建设。推动社工人才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着力提高社工人才履职尽责和服务城乡社区居民的能力。

第三节  加强财政保障

合理划分公共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充分考虑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受益范围和基层自主性、积极性,合理划分市级、街道(乡镇)和社区的事权和供给责任。完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建立以基本公共服务为导向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逐步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优化公共财政的支出结构,确保新增财力重点向短板弱项和城市新区、产业功能区倾斜,优先满足群众需求最迫切、供给最薄弱的公共服务项目。

第四节  强化统筹协调

统筹协调公共服务工作的开展,促使各级政府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目标进行有效协同。促使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质量标准一致。实现政府、市场、社会各方统筹互补、扬长避短、各取所需、协同管理,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量。

第五节  开展监督检查

加强舆论引导,发挥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动态监测。在规划中期,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和解决问题。在规划末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推动规划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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