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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目的
健全动物疫情应对工作机制,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和《内江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制订本预案。
三、修订必要性
近年来,畜牧业生产以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的变化,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上位法有新要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动物疫病防控的方针、原则、制度等有了新调整,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有了新指引和新方向,需要在新的预案中予以体现。二是防控面临新考验。近年来,我市重大动物疫情虽然总体平稳,但也面临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考验。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变异,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等外来疫病传入国内,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发生风险依然存在,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三是职能有了新调整。由于机构改革,部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能职责发生变化,需要对预案进行调整完善。
四、修订内容
《隆昌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主要由总则、疫情分级、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疫情监测预警与报告、疫情应急响应和终止、善后处置、应急处置保障、附则八部分内容组成。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规定对不同级别的动物疫情迅速作出相应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疫情分级调整。根据省级、内江市级预案调整了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疫情分级标准。
(二)对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进行调整。根据省级、内江市级预案和应急工作需要,对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及成员单位名称、职责进行调整和完善,以便按照明确的部门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
(三)细化了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措施。完善了市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应急响应措施;调整了四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隆昌市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电话:0832-3956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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