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附件:
【打印文本】【关闭】
收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4〕3号)和《中共隆昌市委办公室 隆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昌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隆委办发〔2025〕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原《隆昌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修订完善了《隆昌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隆昌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办法》共8章,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
第一章总则。主要调整了本办法制定的文件依据,文件依据调整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4〕3号)、《内江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内府办规〔2022〕7号)和《中共隆昌市委办公室 隆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昌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隆委办发〔2025〕1号)。
第二章工作机制和服务机构。主要对工作机制和服务机构进行了明确,确定了主要职责。其主要职责为:落实资金来源和组成,研究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对业务工作开展进行监督、指导、考核;定期听取应急转贷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告,研究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审议、批准应急转贷资金及运行亏损弥补方案;审议、核销应急转贷资金坏账和增减应急转贷资金规模;组织协调应急转贷资金申报,负责对应急转贷资金使用进行联合评审。确定委托隆昌隆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应急转贷资金服务机构。
第三章资金的来源、规模及收入分配。主要明确了统筹利用各类融资分险基金作为应急转贷资金以及财政追加资金充实应急转贷资金总额。
第四章资金使用范围及条件。主要调整了资金使用范围,明确为各类市场主体,优化了原办法的仅包含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删除了原办法主要仅用于工业类企业使用的限制,扩大了资金使用范围。
第五章资金使用期限。主要修改了资金服务期限关于展期的审核程序,修改为工作组核查提出处理意见报联审会审核同意后可展期一次,增加了资金使用期限的灵活性。
第六章资金使用程序。主要对资金审批流程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优化了资金审批程序,减少了资金联审单位,提高了资金审批效率。
第七章监督和风险。主要对应急转贷资金的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进行了明确。强化了资金风险管理,规范了资金管理制度,对相关单位、人员追究责任的情形进行了明确。
第八章附则。主要对本办法实施时间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修改了办法有效期限,由于原办法有效期限3年修改为5年。
相关附件:
【打印文本】【关闭】
收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