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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气象局消防工作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5-11   信息来源: 隆昌市气象局    【字体:

一、 总则

为提高政府保障消防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害,保障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单位和谐稳定良好局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9]第69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 应急机制

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当发生火情时,应急指挥小组临时组织成立灭火行动分组和疏散救护分组。

(一)灭火行动分组。负责在消防人员到来前扑灭初火,利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行动。

(二)疏散救护分组。负责解救火场被困人员,组织抢运重要物资、贵重物品、档案等;引导火场被困及周边人员和重要物资有序疏散,并对受伤人员进行简单救治。

三、 火情的发现和报告

火情的第一发现人须保持冷静,大声呼救,并就近取灭火器灭火。其余人员在第一时间加入灭火。无其他人在场时,火情的第一发现人应边灭火边报告。报告时要准确报告起火地点、起火物、火势等情况。

四、 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局业务用房及辅助用房可能遭受的火灾事故按严重程度可分为二个等级:

(一)一般火情。为起火规模、危害后果较小的火灾事故。主要特征为:起火物数量少,起火面积小,易于控制,扑灭难度相对较小;火场距重要部位、重要场所和重要物资存放地较远;火场周边无易燃易爆物品或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二)重特大火情。为起火规模较大,危害后果比较严重的火灾事故。主要特征为:起火面积较大,火势较强,且有迅速蔓延的危险,严重危及火场周边人员生命及重要物资安全;起火地点在计算机机房、电源室等重要部位,以及档案文件资料室、财务室等重要场所和重要物资存放地附近;火场周围有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存放;火场所在建筑有倒塌危险等。

一般火情发生时启动二级响应。一般火情发生后,应急指挥组即开始运作,迅速组织有关力量进行及时扑救,降低火灾损失。

基本程序:

(一)灭火行动分组在第一时间用灭火器、消防水龙等进行灭火,力争把火灾控制、扑灭在初期阶段。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及时切断有关区域电源。

(二)火灾事故调查清楚后,发布调查结果,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重特大火情发生时启动一级响应。重特大火情发生后,应急指挥组成员迅速集中至指定地点,并开始运作,全面组织、指挥、协调机关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基本程序:

(一)在消防武警部队到来前,灭火行动分组和应急预备队进行必要装备后首先解救被困人员,紧急抢运重要物资;利用灭火器和消防栓等设备进行灭火(注意:档案资料、油料、精密仪器以及带电物体失火不能用水扑灭),将燃烧物与附近可燃物进行隔离或者疏散开。

(二)疏散救护分组稳定人员情绪,引导大家沿消防通道的同一侧依次、有序疏散,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烟雾较浓时,组织大家弯腰、拉手、鱼贯而出。

(三)消防武警部队到来之后,听从消防指挥员统一调遣。

(四)火灾事故调查清楚后,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宣布火灾调查结果,并对灭火救灾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公布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五、 培训与演练

加强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使全员熟悉消防疏散通道位置、消防器材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等,提高全员防范为先的意识。

加强兼职消防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消防骨干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的技术水平。适时组织消防应急预备队进行专业培训。

法定节日前,组织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

六、附则

本预案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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