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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开场语:政务全方位,阳光零距离,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阳光政务》,我是主持人何静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养老钱”,关乎小区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保障,与业主权益密切相关。但部分群众因使用条件不清、流程复杂、使用范围模糊等问题产生困惑,甚至引发物业与业主、业委会间矛盾。今天的节目,我们就有幸邀请到了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杨礼兴来到演播室和广大观众朋友聊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问题。杨局长,您好!
杨礼兴:主持人,你好!观众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做客阳光政务栏目。
主持人:杨局长,在节目的一开始,首先请您就隆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开展情况做一介绍吧。
杨礼兴:好的,我给大家简单做一个介绍。根据2010年我市颁布的《关于调整我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所核定交存标准执行以来,我市归集维修资金的项目有265个,归集金额3.26亿元,截至目前,使用维修的项目有73个,使用金额为1029.1万元,使用率为3.16%。维修资金存储收益为1158.23万元,收益率为3.56%,维修资金存储收益覆盖支出金额后仍有盈余。
主持人:好的,杨局长。在节目开始之前,我们这边也收集了一些热心网友的提问,想请您为我们解答一下,首先是手机尾号6868的周女士问,我马上要接房了,维修资金应该在哪里交存?交存标准是多少?
杨礼兴:周女士,你好。楼盘在快要交房时,由开发企业到市房地产事务中心统一打印维修资金交存单,你在接房时,在售房部领取你房屋的维修资金交存单后,到政务服务中心缴纳。根据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我市制定了《关于调整我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存标准为高层住宅45元/平方米,多层住宅35元/平方米。
主持人:下一个问题是手机尾号2867的李先生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在专户银行有没有利息呢?
杨礼兴:李先生,你好。这个肯定是有的,我市严格执行《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规定,根据小区建成年代、使用频率、资金使用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存储比例(其中:定期和活期存款,老旧小区比例为7:3;新近小区比例为9:1)。同时,因交存时间不同,也存在同一银行多批次存储情况,为便于维修资金管理及增值,逐步调整为同一银行同一批次。确保维修资金既能满足正常使用,又能使资金最大限度的保值增值。存储到期后所产生的利息,按比例分摊到每位业主的维修资金专户。
主持人:那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维修资金呢?您能为我们详细介绍一下吗?
杨礼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比如电梯配件更换、屋顶渗水、消防设施整改、外墙砖脱落、污水管道维修改造等都可以使用维修资金。
主持人:感谢杨局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来看下一个问题,手机尾号8268的张先生问到:隆昌市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是怎样的呢?
杨礼兴:张先生你好。根据《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维修资金使用分为普通使用程序和应急使用程序。
一、普通使用流程,当小区出现需要使用维修资金情况后,由小区业委会提出使用申请(没有业委会的可由物业或社区代为申请),申请主体制定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并将方案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经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取得参与表决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持备案资料到房地产事务中心进行备案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由申请主体组织验收,并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持相关材料向房地产事务中心申请资金拨付。
二、应急使用流程,如遇电梯停运、消防隐患、外墙砖脱落等影响出行及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形,可启动应急使用程序,由小区业委会作为申请主体(无业委会的,可由社区或街道代为申请),房地产事务中心启动“绿色通道”,边维修边完善手续,保障安全优先,全程接受公众监督。
主持人:感谢杨局长地解答,我们接着来看下一个问题,手机尾号5983的刘女士问到:我们小区的维修资金快用完了,后续应该怎样进行续缴呢?不交有什么后果吗?
杨礼兴:根据内江市《关于印发市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交流程的通知》,业主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次交存金额的30%时,由房地产事务中心向相关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发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交通知书》,提醒业主及时续交,收到续交通知后,业主委员会或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社区居委会制定续交方案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对方案进行投票表决,表决通过后到市房地产事务中心打印维修资金交存单,业主凭交存单到政务中心交存。若通过入户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宣传动员后,仍不够比例愿意续交的,后续小区产生维修由业主自行承担。
主持人:杨局长,还有个问题大家都比较关心,那就是维修资金的使用是否透明,是否能够及时了解到资金的收支情况呢?您能再为我们解答一下吗?
杨礼兴:根据《内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告管理规定》,我市制定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示制度》,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委员会每年1月底前,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上1年度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和结余的有关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社区或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同时,市房地产事务中心每月底前在隆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上月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汇总情况,每年1月底前,公示上一年度资金交存、支出、增值和结余情况。业主可以及时了解到自己小区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同时业主可凭有效证件随时到房地产事务中心查阅本人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主持人:好的,感谢杨局长的解答,本期节目也已经接近尾声,您还有什么要对观众朋友说的吗?
杨礼兴:好的,那我就再补充几句。接下来市住建局将加大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加强和相关部门、业主的沟通,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性度,采取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及现场核实工程量等方式对维修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审核,确保维修资金能够合理、高效的使用,今天因时间关系,讲的可能不是很全面,观众朋友如果对维修资金方面相关问题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敬请拨打房地产事务中心物业股咨询电话:3962361。同时,感谢观众朋友长期以来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谢谢大家!
主持人:规范、透明、高效地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保障房屋“养老钱”持续发挥效用的基石。接下来,隆昌市住建局将持续优化管理体系,提升资金使用效能,让每一分钱都精准服务小区共用设施的维护与更新,为居民创造更安全、更舒适、更宜居的长久居住环境。好的,再一次感谢杨局长做客我们栏目,同时也感谢观众朋友的收看。本期节目就是这样,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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