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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开场语:政务全方位,阳光零距离,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阳光政务》,我是主持人xx。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我市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养老保险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实现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可靠的养老保障目标要求,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进展。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潘玲来到演播室和广大观众朋友聊聊失业保险、养老保险政策方面的问题。潘局长,你好!
潘玲:主持人,你好!观众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做客阳光政务栏目。
主持人:下面,首先请潘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什么是失业保险?
潘玲:大家好,我给大家简单做一个介绍,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在隆昌市范围办理失业保险相关业务可以到隆昌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办理,咨询电话:0832-3991898
主持人:好的,潘局长。我们这边也收集了一些热心网友的提问,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手机尾号3260的周女士问,具备哪些条件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享受如何计算?
潘玲:周女士,你好。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被单位解聘、辞退、除名或开除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是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主持人:手机尾号2531的李先生先生问,哪些情况下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潘玲:李先生,你好。职工本人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及辞职、自动离职的;按照国家或省的有关规定领取了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费的;被判刑监禁执行期间的。有这7种情况是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一是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重新就业的;二是应征服兵役的;三是移居境外的;四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是被判刑监禁执行期间的;六是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为其介绍的工作的;七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要主动向就业部门报备,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出现这几种情况都要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违规领取了失业保险待遇需主动退回,如不退回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持人:谢潘局长的介绍,刚才潘局长给我们解答了失业保险的相关问题,下面针对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及工作情况,潘局长能再给我们介绍一下吗?(介绍现行政策、新政策、工作情况)
潘玲:近年来,我市养老保险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四川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省、内江市配套规范性文件,不断提升经办水平和服务质量,社保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截至2024年7月,我市养老保险覆盖43.41万人,待遇发放122.18万人次,发放金额17.26亿元,基本实现法定参保人群全覆盖,社会保险保民生、促稳定、助发展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主持人:好的,潘局长。针对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我们这边也收集了一些热心网友的提问,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手机尾号7800的兰女士问,灵活就业人员能在非户籍地参保吗?
潘玲:兰女士,你好。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和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有两种基本养老保险可选择:
一是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在户籍地或就业地(非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全部承担,可以在参保地所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可选择按月、季度、半年或年的方式缴纳。还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中断或恢复缴费,中断前后缴费的年限都可合并计算,不会因中断而损害权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最低缴费年限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享受的待遇与企业职工一样。
二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按年、按档次缴纳,缴费档次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数额为准。
主持人:下一个问题是手机尾号为5623的张先生问: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如何在手机上操作呢?
潘玲:张先生,你好。养老保险关系我们现在在微信中就可以操作了。首先在“微信”界面顶部点击搜索,输入“电子社保卡”,界面出来后点击“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然后在“首页”搜索框输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输入电子社保卡密码,即可进入转移界面。进入转移界面后可根据你的需求,选择要申请转移的险种类型,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转移信息,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申请完成后,你可以通过申请记录、进度查询查看申请的审核结果、跟踪转移的进度。也可点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经办机构查询”,查询办理转移的线下经办机构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主持人:接下来这个问题是手机尾号为8621的郑先生问:退休人员什么时间进行一次认证?认证如何操作呢?
潘玲:郑先生,你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人员、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每一年(12个月)内需进行一次待遇资格认证。认证周期采用递延的计算方式,开始时间为最新认证时间,截止时间为开始时间后365天。本人认证成功在一个认证周期内有效,一个认证周期为一年(12个月),每次认证后,认证周期自动向后递延。
我们现在的认证方式有很多种,一是待遇领取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前往就近的镇(街道)、村(社区)网点办理资格认证。二是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与公安、民政、医保、交通等部门的数据共享,进行信息比对确认,不见面就能确认领取待遇资格。也就是说,如果有过住院就医、乘坐飞机高铁出行等经历,这些信息经社保经办机构比对确认有效后,就视为通过本年度资格认证,就不需要再去办理认证了。三是对于高龄、重病、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待遇领取人员,可由家人向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社保经办机构上门进行认证服务。四是在手机上下载“四川人社”APP、掌上12333、微信、支付宝,在以上程序上申领电子社保卡进行认证。
主持人:好的,潘局长,本期节目已经接近尾声,您还有什么要对观众朋友说的吗?
潘玲:好的,那我就补充几句。我们将更好地运用四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社保共建版信息系统,推进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转型,切实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切实在参保缴费、关系转移、待遇申领、资格认证和企业年金备案等方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做到利企便民。今天因时间关系,讲的可能不是很全面,观众朋友如果对养老保险政策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敬请拨打我局养老与工伤保险股咨询电话:3991609。同时,感谢观众朋友长期以来对养老保险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谢谢大家!
主持人:提升居民民生福祉,并非一蹴而就,需久久为功,坚持扩充养老保障,为民生福祉打基础,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多措并举,增进民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推动养老保险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好的,再一次感谢潘局长做客我们栏目,同时也感谢观众朋友的收看。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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