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7年李市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9   信息来源: 李市镇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8〕1号)要求,汇总2017年度李市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六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隆昌市人民政府网(乡镇信息公开—李市镇)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党政办联系(地址:李市镇富民路106号,邮编:642163,电话:0832-3841100)。

  一、概述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我镇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我们从加强领导,强化意识上着手,形成了有效的公开机制和制度约束机制。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为副组长,党政办成员为组员,全体在编年轻干部(35岁以下)为信息报送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的材料收集、整理和上传工作,切实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定性提供组织保障。

  (二)强化保障,建章立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制订了《李市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李市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李市镇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李市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制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流程图、已申请受理方式方法及联系方式,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公开透明,提升形象。政府信息的公开通过互联网及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形式对外公开并落实信息公开查阅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设立于党政办,此举极大地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稳定提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依照全面、准确、公开、便民等原则,并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情况,重点公开了以下内容:

  1、镇党政领导分工和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责任人的情况。

  2、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政府工作报告。

  3、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政务的活动情况。

  2017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条次。其中,机构概况类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98条;重要会议类信息4条;公示公告类2条;其他类信息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所需设备及印刷等产生的费用纳入本单位财政管理,2017年度无人提出申请公开的请求,因此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没有因政府信息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随着透明政府建设的进一步深入,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几个问题: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信息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本镇主动公开的内容,应该及时核对,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三)信息公开的途径较单一,政府部门和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

  (四)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   。

  对上述存在的有关问题,我镇非常重视,并将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培训与学习力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注意相关文件的涉密性,把握好公开与涉密之间的尺度。

  (二)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坚持以公开促服务,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同时,在办事服务大厅,设立了举报电话,群众意见箱,实施了群众直接评议和意见反馈。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开展工作优秀的部门进行表扬,对被动应付、行动迟缓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

  (四)规范管理镇信息公开栏,保证信息公开的时间充足和及时更新。各部门应配备信息公开的专职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迅速、及时将相关信息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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