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隆昌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信息来源: 市统计局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隆昌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隆昌市古湖街道大东街64号,联系电话:0832-392333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隆昌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着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开发统计产品为突破,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公开、深入公开,使公众更加便捷地获取统计信息,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统计信息的权利,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突出公开渠道。一年来,我局主要通过市政府电子政务网站、内江市统计内网、编印《统计公报》、发布《隆昌统计信息》手册等方式主动公开统计信息,全方位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强化目标考核,狠抓信息公开。修订信息考核办法,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制定各股室信息报送目标任务,及时发布最新统计信息,定期在内江统计网、内江日报、四川新闻网、今日头条等媒体发布统计信息。全年发布统计信息136条;在党政内外网全年发布信息54条,在内江市统计内网发布信息82条。通过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平台双公示统计信息160余条。编印《统计公报》《统计年鉴》各200份,编印《统计月报》12期,每期发行100份,每月及时将主要经济指标任务完成情况报送至市领导及有关部门,及时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统计数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接受行政申诉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三审”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对已公开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信息,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二是及时完善公开事项。按照依法公开要求,利用市政府电子政务网站、局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及时更新公开统计局机构职能、班子成员简介及分工、内设股室(中心)信息、统计局权责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情况、行政检查情况等公开事项10余项,主动公开统计公报、部门预算编制和依法行政相关的内容。三是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政务咨询、投诉举报栏目收到的咨询、意见、建议和投诉件的办理,安排专人负责每个工作日定时查收信件,并做好登记、催办工作,按照相关信访规定及时给网民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配合做好市政府电子政务网站建设,及时发布公开各类统计信息136条。二是完善公开载体。建立完善公示墙、公告栏等信息公开工作载体,科学合理设置栏目,加强内容建设管理,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统计信息。三是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强化机房设备管理,加强重要数据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和监测。

(五)监督保障情况。主动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未发生因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受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举报的情况;未发生因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被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无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等行为出现。始终遵循依法规行、按规章办的原则,使始终坚持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开的信息全面真实、及时便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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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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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1年,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公开信息还不够多样,公开的时效有待进一步跟进,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领导,加大投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覆盖面,完善政府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力促电子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迈上新的台阶,为推进我市电子政务工作实现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一是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有效地提供更多行业部门、群众关心的热点统计数据信息;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健全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资料更新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指导机制;三是进一步扩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对涉及统计工作信息建设和管理,把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点。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统计是事后资料收集汇总工作,统计资料的产生也要经过统计资料收集、上报、审查、确认等阶段,所以在时间上有一定的延后性。统计信息的公开也要顺延一定时间才能公开。普通数据延后1-2个月,重要数据延后3-5个月。

2.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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