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隆昌市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内江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编制并公布2021年隆昌市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全文在“中国隆昌”门户网站(http://www.longch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隆昌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花园大道44号附1号,邮编:642150,联系电话:0832-3991852,电子邮箱:2650458589@qq.com)。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总体情况。按照《条例》和《内江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1年12月底,概况1条,工作动态78条,公示公告28条,财政信息2条。

2.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审计工作动态信息,持续丰富网页宣传内容。坚持审计项目审前公告制度,审计前将审计相关事项在规定区域内张贴公告予以公示,邀请知情人员参与审计监督。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严格执行《隆昌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程序暂行办法》,加强对审计结果事项公告的审核、审批,将审计结果公告纳入机关绩效考核范围,坚持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设置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质询,加大社会公众的参与、互动力度,通过网络民意调查问卷,就确定2021年审计监督重点广泛听取民意,收集意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审计业务股室密切配合,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2021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落实事宜,进一步细化了局机关各股室配合工作任务、明确了各股室的责任、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举措。同时,积极组织机关信息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各类培训会议,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格局。

2.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认真做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项目审计、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及有关政策执行与行政权力监督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关注审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效果,始终把便民、实用、及时、有效放在首位,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注意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及时做出回应,确保审计机关各项工作整体联动,全面推进审计政府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载体功能,注重服务时效。进一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务公开栏内容,充分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多种表现形式,增强可读性、生动性,确保了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服务实效,为上级审计机关提供一定的数据交换服务,增强了上下级之间的联动和衔接,也推动了跨部门、跨层级的审计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和业务协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各股室配合协作制度,细化落实局机关各股室责任,强化股室职能配合,加强工作力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环节运转有序;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各股室和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制及年度工作考核范畴,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惩防体系建设内容,着力提升工作效果。采取全面审查的方式,加强数据审核工作,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有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和社会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领域公开内容还不够深入,公开服务质量还需继续提升;二是督促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不够。三是信息数量还需增加,贴近民生、服务社会、方便群众的工作尚需进一步做细致等

(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法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重大建设等重要审计项目结果信息公开;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难点问题的研究分析,适度探索扩大审计信息公开途径,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改善查询服务质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的使用率和查阅便捷度;三是将督促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情况纳入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四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培训计划,增强具体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提升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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