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隆昌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全文在“中国隆昌”门户网站(http://www.longch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四川省隆昌市康复西路沿线3段31号“五合一”大楼,邮编:642150,联系电话:3921144,电子邮箱:345339805@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04条,其中工作动态104条、公示公告1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隆昌市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工作,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保证公开信息的合理、合法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与电子政务中心有效连接,通过电话、QQ、公开栏、微信微博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及时解决政府公开信息中的疑难点问题。及时更新各类信息,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扎实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政务公开监督体系,保障公众环境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随着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大,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的需求逐年增多,而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又存在人员少任务重的现象,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我局政府信息发布需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还不够完善。三是面对广大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缺乏主动性。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信息发布前由信息发布股室(单位)负责人员对公示内容进行审核,并由相关分管领导审批,再经信息审核人员审核发布。发布股室对发布内容负责。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严格落实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属性和保密性审查。三是增强社会热点敏锐性,及时针对群众关切的生态环境热点方面发布相关信息,不断丰富和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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