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隆昌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隆昌市司法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28条,其中工作动态25条。本单位工作动态、业务工作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当事人隐私或其他不宜对外公开外,均主动通过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的途径。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隆昌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全年未出现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无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发布(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等6项单项否决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隆昌市司法局定期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务公开栏更新栏目内容,扩大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未出现抽查发现严重表述错误或其他原因被判不合格现象,无弄虚作假行为。

(五)监督保障

主动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未发生因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受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举报的情况;未发生因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被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无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等行为出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在工作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延伸;二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各股室之间的联系,及时将各股室生成的公开信息发布到网上,力争保持信息生成与发布同步。二是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功能,为日常生活和工作提供便利。四是充分借鉴其他单位的好做法,总结新经验,提升创新思维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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