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信息来源: 市住建局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现编制并公布2021年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隆昌市金鹅街道康复东路62号,邮编:642150,联系电话:395607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和权限管理,全面梳理本年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编制、公布和更新我局的主动公开目录,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公开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增强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我局充分利用隆昌市门户网站平台,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我局相关的重要任务、重点工作、重大活动、财政预算等政务信息。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1条,其中,机关简介及分工1条,政策文件1条,工作动态信息63条,公示公告89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12条,重大项目2条,应急管理3条。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制度和办理程序做了严格规定,明确了不予公开事项。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做好信息工作部署,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落实信息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对拟在隆昌市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2021年,制发《隆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的通知》和《2021年政府信息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全年共审核政府信息185条,通过171条。

(四)平台建设

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栏、一体化平台建设管理,按照要求及时完善、更新各类信息,确保我局人员分工信息、职能职责、内设机构设置完整正确。及时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结果和公共资源交易开展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大对一体化平台操作人员定期开展培训,提升一体化平台使用效能,实现“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按要求及时公开办理结果。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在公文拟制过程中,对公开与保密进行同步审查,实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扩大,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接下来,住建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完善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同时兼顾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特殊要求,确保不发生泄密等事故。 

(二)认真梳理,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栏目,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体系建设,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特别是对公众需求量大、申请比较集中的政府信息,要及时梳理、整合。同时,对公众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意见等,适时开展通俗化、问答式的服务解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有效性。 

(三)优化载体,提升信息服务水平

以方便公众查询、做到“阳光政务”为目标,住建局将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发挥住建工作的积极宣传作用,提升服务能力,使之成为住建部门与社会公众沟通的重要平台。同时畅通监督渠道,进一步方便群众监督,确保妥善处理群众诉求,保证各项业务办理的高效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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