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隆昌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现编制并公布2021年隆昌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隆昌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古湖街道康复西路三段53号附1号(五合一大楼);邮编:642150;联系电话:0832—399196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市医保局紧紧围绕医疗保障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充分利用隆昌市门户网站平台,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我局相关的重要任务、重点工作、重大活动、财政预算等政务信息。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领导简介及分工1条,政策文件3条,工作动态26条,重要会议信息1条,公示公告12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制度和办理程序做了严格规定,明确了不予公开事项。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隆昌市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工作。公开信息涉及其他部门(单位)的,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协商、确认,保证公开信息准确一致;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需通过政府网站或政务媒体等途径公开的,经相关程序批准后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不断加强与电子政务中心的有效沟通,通过工作群、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及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难点疑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完善对拟在隆昌市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2021年,全年共审核政府信息92条,通过8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坚持先审查再公开,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认真查看电子政务中心发布的各项督办信息,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二)改进措施。一是深化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公开、更新。二是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三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构成相对稳定,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通过自学和加强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流,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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