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6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4   信息来源: 县公安局    【字体:

         2016年,隆昌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电子政务办的正确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载体,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和范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建设服务型政府、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公安工作、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严格落实工作要点。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县政府的相关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安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细化,要求各相关业务大队、局直单位进一步明确分工、协同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县公安局成立了由钟诚局长任组长、局属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局属各单位的内勤为联络员。明确县局指挥中心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工作机构挂靠在办公室,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用设备,确保工作如期顺利开展。

(三)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县公安局按照政府部门政务公开五项制度规定,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形式与范围、时限,规范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审批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让群众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使政府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并积极主动办理人大、政协、监察等部门交办的相关事项。

(四)强化渠道建设和信息利用。加强政府信息上网发布工作,积极发挥隆昌公安政府网站、微博等各类渠道作用,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面。同时,进一步深化公开信箱等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对警务活动的全方位监督,积极构建并不断巩固和谐警民关系。

(五)工作亮点及成效。2016年,县公安局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及时向县电子政务办公室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解读工作,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通过隆昌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即时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四是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五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巡查,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情况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例如概况信息、计划总结、工作动态、其他信息等项目。2016年,县公安局共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4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132条,其他信息22条。同时,按照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公通字(20083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三、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我局门户网站的市民服务栏目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此基础上,县局指挥中心设立了投诉电话0832-3925776,方便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投诉、举报。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隆昌县公安局没有涉及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隆昌县公安局没有涉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面推进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各警种、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到位,没有形成合力,也无专职录入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工作仍比较薄弱等。

(二)改进措施:一是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加强工作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三是完善内部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建立完善审查更新、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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