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6年市政园林管理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3   信息来源: 市政园林管理所    【字体: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报告全文在“中国隆昌”门户网站(http://www.longch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隆昌县市政园林管理所联系(地址:隆昌县古湖街道游园路,邮编:642150,联系电话:3922761)

一、概述

推进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所一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增强工作透明度;规范工作流程和权限,及时编制、公布和更新本所的主动公开目录,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截至目前,我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

截止到2016年底,我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概况信息0条,计划总结信息0条,法规公务信息0条,工作动态信息0条,人事信息0条,财政信息7条,行政执法信息0条,其他信息 1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通过隆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隆昌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县市政园林所专栏,可查阅本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扩大,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新的一年,我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努力改进:

(一)严格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

(二)认真梳理,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栏目,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体系建设,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
  (三)优化载体,提高自身服务功能

以方便公众查询、做到“阳光政务”为目标,我所将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发挥市政园林工作的积极宣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