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6年居民保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3   信息来源: 居民保险局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报告全文在“中国隆昌”门户网站(http://www.longch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隆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联系(地址:隆昌县五合一综合大楼六楼,邮编:642150,联系电话:0832-3994671,电子邮箱:lccxjmbx@163.com)。

  一、概述

  2016年,隆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隆昌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制度,继续加大公开工作力度,不断丰富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实现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我局明确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局机关办公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办公室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股室提供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统一发布,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坚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突出工作重点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建立健全了以局内各股室提供信息为基础,由信息员汇总收集各类信息,建立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对涉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收集、整理。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

  (三)加强网站建设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市民,结合《2016年度县级部门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按照优化栏目、突出重点、便民利民的原则,我局于2014年1月全面完成门户网站的建立。

  (四)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不断探索、完善网络理政长效机制,通过深入推动网络理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6年,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共计93条,其中概括信息数1条,公示公告1条,财政预算结算2条,工作动态信息数89条。

  (二)公开形式

  我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不涉及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无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二是完善工作制度,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三是规范公开平台,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途径,积极主动公开我局政务信息及相关便民服务信息,切实做到更新及时、内容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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