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全文在“中国隆昌”门户网站(http://www.longch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隆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地址:隆昌市山川镇红光村三社,邮编:642150,联系电话:0832-3950122,电子邮箱:1839194694@qq.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大队结合交警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及时发布需要公开的信息,每月组织从事信息工作的人员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总结上月工作情况并对下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不断规范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得大队参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同时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大队政府信
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大队重点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车架管理、交通安全提示等方面内容,通过电子政务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43条,通过其他方式或途径公开信息14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大队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大队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大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丰富,时效性偶有滞后,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8年,大队将进一步宣传隆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电子政务外网,完善充实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梳理,及时全面进行公布,并及时提供、回复公众咨询的问题,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同时组织从事信息工作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并做好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