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7年隆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9   信息来源: 市质监局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8〕1号)。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全文在“中国隆昌”门户网站(http://www.longch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隆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石油路33号,邮编:642150,联系电话:0832-3924014,电子邮箱:157732239@qq.com)。
        一、概述
     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四川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8〕40号),《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内府办函〔2017〕76号),建设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2017年,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截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全面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信息化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负责协调开展信息化日常工作,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二是加大了电子政务工作的资金投入。三是指派专职人员从事门户网站维护管理工作,建立信息员联系制度,拓宽公开信息收集渠道。四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分工合作机制,明确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和岗位职责。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开展了配套制度建设。制定了《隆昌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隆昌市质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和《隆昌市质监局依法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分工、要求和责任。各股室各负其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建立依申请公开系统并及时答复
     我局在单位门户网站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栏,并指派专人维护,每天定期查阅受理情况,及时转给相关股室组织答复。另外,也可以直接到我局政策法规股申请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和形式都作了很大改进。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7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8条,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做到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加大了公众监督。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为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我局网站增加了政务公开、行政许可、局长信箱、依法治市等专栏,信息的公开除了本局门户网站外,还在隆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同时公开。
         2、其他渠道。通过相关文件、简报、报纸、杂志、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任何政务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我局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做到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全面公开政务信息。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加强: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坚决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规范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审核,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加强与本级法制、监察部门沟通与合作。
隆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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