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7年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30   信息来源: 市住建局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在“中国隆昌”门户网站(http://www.longch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隆昌市住建局联系(地址:金鹅镇康复东路62号,邮编:642150,联系电话:3956074)。

  一、概述

  2017年住建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增强机关工作透明度;规范工作流程和权限,及时编制、公布和更新本局的主动公开目录,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截至目前,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

  截止到2017年底,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条,其中2017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概况信息0条,计划总结信息0条,法规公务信息0条,工作动态信息78条,人事信息0条,财政信息19条,行政执法信息0条,其他信息60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通过隆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隆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住建局专栏,可查阅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住建局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住建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扩大,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新的一年,住建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努力改进:

  (一)严格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同时兼顾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特殊要求,确保不发生泄密等事故。

  (二)认真梳理,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栏目,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体系建设,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特别是对公众需求量大、申请比较集中的政府信息,要及时梳理、整合。同时,对公众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意见等,适时开展通俗化、问答式的服务解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有效性。

  (三)优化载体,提高自身服务功能

  以方便公众查询、做到“阳光政务”为目标,住建局将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发挥住建工作的积极宣传作用,提升服务能力,使之成为住建部门与社会公众沟通的重要平台。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