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8年隆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01   信息来源: 市质监局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府办函〔2018〕82号)和《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内府办发〔2018〕43号)要求。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全文在“中国隆昌”门户网站(http://www.longch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隆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石油路33号,邮编:642150,联系电话:0832-3924014,电子邮箱:157732239@qq.com)。

一、概述

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府办函〔2018〕82号)和《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内府办发〔2018〕43号)要求,建设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截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全面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信息化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负责协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二是加大了电子政务工作的资金投入。三是指派专职人员从事门户网站维护管理工作,建立信息员联系制度,拓宽公开信息收集渠道。四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分工合作机制,明确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和岗位职责。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开展了配套制度建设。制定了《隆昌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隆昌市质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和《隆昌市质监局依法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分工、要求和责任。各股室各负其责,严格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建立依申请公开系统并及时答复

局在单位门户网站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栏,并指派专人维护,每天定期查阅受理情况,及时转给相关股室组织答复。另外,也可以直接到我局政策法规股申请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和形式都作了很大改进。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2条,一体化平台658件(其中行政检查641件,行政处罚17件),行政许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新办207件,复审5件,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做到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加大了公众监督。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为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我局网站增加了政务公开、行政许可、局长信箱、依法治市等专栏,信息的公开除了本局门户网站外,还在隆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同时公开。

2、其他渠道。通过相关文件、简报、报纸、杂志、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任何政务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做到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全面公开政务信息。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进一步的加强: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坚决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规范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审核,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加强与本级法制、监察部门沟通与合作。

隆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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