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特向社会公布隆昌市农林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在“中国隆昌”门户网站(
http://www.longch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有疑问请与隆昌市农林局联系(地址:隆昌市新华街3段91号;邮编:642150;联系电话:0832—3955162)。
一、概述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隆昌市农林局积极贯彻落实各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扩大公开范围,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有力推进。明确局党委副书记主要分管政务信息相关工作,农技中心主任协助推进信息公开,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电子政务内网相关工作,农情信息站具体负责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局属各部门全力配合、支撑政务信息公开。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农林政策文件、政府工作报告等各个栏目都及时更新。
(三)强化制度建设。一是严格信息三审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一般技术类信息仅须股(站)长审核,涉领导重要活动、农业重要数据信息须主要领导审核,其它信息分管领导审核,保障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二是建立业务信息业务部门撰写报送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部门积极撰写业务信息,及时报送,保障工作信息质量和深度实用性。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考核评估、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年度报告等各项工作制度,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再发布”的原则,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涉密的不公开、公开的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
通过隆昌市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公开登录入口(网址:
http://www.longchang.gov.cn/)、隆昌农林政务微博(网址:http://t.qq.com/longchangnongye)等渠道发布工作动态、农林技术、病虫害防治、农林政策等“三农”相关信息。同时,利用电视、报刊、政务公开栏等媒体平台对我局机构职能、重要工作动态和农林信息等进行全方位宣传和报道。
一是门户网站内容充实,更新及时。依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各项指标,进一步透明了基本信息、办事指南、精准扶贫等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农业综合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行情及分析等农业重点信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大信息搜集、发布力度,强化信息分析和处理,及时对网站内容进行充实更新,做到基本栏目(工作动态、新闻类、技术推广类、市场动态类等)周周更新,重要栏目(信息公开、农机购置补贴、办事指南、农业概况等)按要求更新,采购类栏目依需求更新,其它栏目定期更新。
二是政务微博、微信发布及时,运转良好。政务微博、微信作为我局政务公开三大形式之一,始终备受重视。我局明确农情站负责政务微博、微信运行和安全保障,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微博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做到信息发布积极及时、工作动态更新与门户网站同步、形式图文并茂、内容简要合法、社会回应及时。2018年,我局政务微博发布原创微博信息106条,政务微信300余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主动向社会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重大项目、预算决算等信息350条,其中政策文件10条,工作动态170条,采购公告25条,其他14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局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中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二是宣传不够广泛,公众知晓度不够高。
(二)改进措施
加强对农业农村工作中重点、热点和亮点的挖掘和研究,增强信息收集编报的广泛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信息服务质量和水平,拓展信息服务的广度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