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现公布隆昌市统计局2018年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统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统计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投诉与咨询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统计局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8年,隆昌市统计局通过建章立制、完善载体等方式,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统计信息的权利,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条例》在我局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一)机构与人员。根据人事变动,及时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职责,具体由市统计局副局长陈才恒同志牵头负责,办公室人员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统计公开规范体系。按照《条例》要求,我局积极推动统计信息公开的制度化、程序化建设。一是形成统计信息公开规定。制定了统计信息公开流程,统一公开标准,规范发布格式;按照相关流程,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二是在《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资料审批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
(三)完善统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更新制度。我局按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编制隆昌市统计信息公开指南,并在此基础上每年都加以完善,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统计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及时更新,便于社会公众查阅。 (四)提高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水平。一是加强每年《隆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统计公报》)和《隆昌统计年鉴》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按时保质编辑发行每年《统计公报》和《统计年鉴》。2018年,《统计公报》和《统计年鉴》分别发行200份、100份。二是编印《隆昌统计信息》手册12期,每期发行60册。三是抓好了《隆昌统计快报》的编印工作,每月及时将主要经济指标任务完成情况报送至市领导及有关部门。
二、主动公开统计信息情况
市统计局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统计内网、《统计公报》、《隆昌统计信息》手册等方式主动公开统计信息。
(一)市统计局网站、党政网、统计内网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市统计局网站全年发布统计信息30条;在党政网全年发布信息23条,在内江市统计内网发布信息120条。
(二)《统计公报》主动公开全年统计信息情况。每年的《统计公报》及时发布全年统计数据信息,涵盖社会各行各业的统计数据和社会发展情况。
(三)《隆昌统计年鉴》公开情况。2017版《隆昌统计年鉴》统计数据更加丰富,内容更加翔实、版面设计更加规范、印刷质量更加高。
(四)利用局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局务和依法行政相关的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统计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接到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投诉与咨询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接到投诉统计工作和人员违规的相关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关于统计执法过程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不足,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我们将采取措施积极改进。
(一)加强统计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根据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文件的要求,完善统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完善统计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制度,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内部管理和考核,建立完善发布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统计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激励和问责,定期开展督查,促进工作落实。
(三)落实公开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列入分工对外公布。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要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加强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指导,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统计是事后资料收集汇总工作,统计资料的产生也要经过统计资料收集、上报、审查、确认等阶段,所以在时间上有一定的延后性。统计信息的公开也要顺延一定时间才能公开。普通数据延后1-2个月,重要数据延后3-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