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8年隆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6   信息来源: 市安监局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内容、《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78号)以及《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府办〔2018〕82号)等文件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全文在“中国隆昌”门户网站(http://www.longchang.gov.cn/)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隆昌市安监局联系(地址:四川省隆昌市大东街64号,邮编:642150,联系电话:0832-3923569,电子邮箱:836384181@qq.com)。

  一、概述

  2018年,在隆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电子政务办的大力帮助和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人民群众生活提供更好的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它作为建立长效安全生产机制及有效落实安全监管措施的基础,及时调整了隆昌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钟泽峰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坤友,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川勇、陈定国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落实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加强培训,完善制度。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积极安排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为正常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规范工作,健全平台。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

  四是拓宽渠道,增加途径。为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我局积极、及时地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和其他公开方式将政府信息进行公示,并采用接待来访、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发放宣传手册和资料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大大地增加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16条;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受理程序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一起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被举报和被投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不深刻,存在着报送稿件质量不高、数量不够以及工作积极性不高、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二是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当前,政务信息工作的落实、奖惩、目标任务等具体机制还尚不完善,以至于政务信息工作中还存在着“软执行”问题。三是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较低,需强化学习培训和提高工作积极性。四是高效办公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未合理安排时间和精力,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更新政务动态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规范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创新途径,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强化管理,服务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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