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8年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8   信息来源: 市环保局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府办函〔2018〕82号)和《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内府办发〔2018〕43号)编制。我局在总结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全文在“中国隆昌”门户网站(http://www.longch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隆昌市环境保护局联系(地址:四川省隆昌县康复西路沿线3段31号“五合一”大楼,邮编:642150,联系电话:3921144,电子邮箱:345339805@qq.com)。

一、概述

2018年,隆昌市环境保护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务公开机制。

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1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按照“谁获取、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结合我局处室、单位职责分工,将相关信息公开任务落实分解到具体处室、单位,责任到人,并加强工作经费投入,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规范制度,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制定了市环保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及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三)严格流程,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由各股室负责人负责资料收集并上报办公室,采取规范性的备案登记表,按照保密审查制度先由股室负责人提出公开意见,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报分管领导审查,然后由主要领导审核,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对符合保密要求的及时上网公开,同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四)强化落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做好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突出环保重点工作动态公示,加强全过程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对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和受理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依法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保障公众环境信息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共312条,工作动态信息75条,财政信息4条,公告公示233条,包括隆昌市空气质量状况、饮用水源地水质、行政处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及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件,无此类信息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社会公众对环保信息公开需求量逐年增多,而环保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基层环保部门又存在人员少任务重现象,环保信息公开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2、我局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亟待加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还不够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环保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素质,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

2、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信息发布前由信息发布处室(单位)负责人员对公示内容进行审核,并由相关分管领导审批,再经信息审核人员审核发布。发布股室对发布内容负责。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严格落实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属性和保密性审查。

隆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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