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9年市公路运输管理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02   信息来源: 市公路运输管理所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全文在“中国隆昌”门户网站(http://www.longch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林楠联系(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跃进街25号,邮编:642150,联系电话:0832-3923742,电子邮箱:328037160@QQ.com)。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9年,根据市委、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我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同时,明确2位同志为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2019年度,我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其中政策文件2条,工作动态60条,重要会议5条,公示公告6条,预算及“三公”经费2条,公共服务1条,便民服务3条,应急管理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本年度运管所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公布。采取主动公开的方式。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 -18 6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2 -23 32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9年度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所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从未进行收费。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等,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有一定差距。为此,2020年我所将重点从四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公开方式;三是相关配套制度还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四是交通信息公开资源需要进一步梳理,进一步完善细化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不断加强工作的完善和延伸,扎实有效地推进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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