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0年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隆昌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隆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立足水利职能,围绕重点水利工作,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各类媒体平台,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需要,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有关股室负责人任成员,明确了承办股室及具体职责,进一步完善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制定了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制作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新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三是做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2020年,我局按照市电子政务办的要求,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在部门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94条,政策文件4条、工作动态70条、公示公告17条、财政信息2条、服务信息1条。

  四是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作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及时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3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3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424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信息公开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二是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信息制度和工作措施。

  (二)及时更新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努力把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作细,确保工作力度和成效都有显著地提高。

  (三)加强对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