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0年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信息来源: 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隆昌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隆昌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隆昌市金鹅街道隆泸大道219号,邮编:642150,电话:0832-395669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隆昌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加强了门户网站建设、党务政务公开栏建设,及时更新了公开内容,努力提高行政透明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2020年,隆昌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其中:公示公告类信息8条,财政信息2条,政策文件类信息3条,工作动态类32条,单位概况类1条,其他类信息1条。2020无依申请公开事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接受行政申诉的情况。2020年,我局无收费项目,不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动态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深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安排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信息更新准确及时。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信息的质量关。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核、报送流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

(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

(三)狠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抓好招商引资、外事外贸等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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