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内江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内江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农〔2021〕53号)文件要求,现将隆昌市2022年内江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先进集体及先进带头人奖励资金)分配情况及内容公告如下。
一、资金规模及来源:10.8万元,其中内江市级财政投入10.8万元。
二、资金分配及内容
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受表彰的优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秀农民合作社、优秀家庭农场、优秀农村家庭能人、优秀高素质农民进行奖励。(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12317 0832-3955544
意见收集人:梁婕 电子邮箱:576759136@qq.com,通讯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隆泸大道51号
隆昌市财政局 隆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5日
关于表扬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先进集体及先进带头人的通报
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先进集体及先进带头人奖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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