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1-11   信息来源: 隆昌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拟订全市交通运输政策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渔船)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规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有关公路、水路规费和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码头规划和码头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八)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交通动员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简介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海波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  波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泽忠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谢俊鹏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邓廷聪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公路养护段段长

农建中心主任

三、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及直属单位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新闻宣传、政务督办、提案议案办理、档案、机要、政务值班工作,承担目标绩效管理、民生工程、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保密、网络建设和网络舆情等工作。负责单位人事工作。组织起草或审核局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交通史志、年鉴组稿、编发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信访案件。负责单位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行政后勤、卫生等协调工作。负责公务用车、义务献血等协调工作。

2.政策法规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 组织清理、规范交通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交通行政审批事项听证、社会调查等相关工作,负责承办道路、水路等行政审批事项。组织交通行业政策研究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交通立法、行政执法、执法监督的综合协调工作,管理交通执法证件和装备。负责行业政务公开、法律指导工作。负责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放管服”工作。

3.规划建设股。负责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研究区域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中长期及远景规划,编制年度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开展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参与地方交通建设项目行业审查工作。参与区域合作综合协调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技术规范。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有关工作及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评价、资质管理。

4.运输安全管理股(应急办公室)。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交通动员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公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工作,具体承担资中城区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责任等工作。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等联合运输。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价格管理工作。承担行业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统筹本系统、本部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交通运输有关外事工作。

5.财务审计股。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财务规划,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承担局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审计。组织实施机关及直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二)下属事业单位

1.隆昌市农村公路建设中心(挂隆昌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与造价服务中心牌子)。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职能: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技术指导,桥梁养护管理技术指导;农村公路建设组织、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管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服务;农村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和变更涉及预算审核、建设质量安全。完成隆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隆昌市公路养护段。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职能:公路桥梁(涵洞)小修保养及大中修、改(重)建实施方案拟定、技术支撑、技术状况评定、安全运行报告编制;公路大中修、水毁抢修、道路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及施工管理;公路养护计划拟定,公路、桥梁日常养护,公路绿化及附属设施管护;公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公路保通保畅;镇(街道)公路、桥梁养护维修技术服务指导,公路市场化养护技术服务及考核。完成隆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3.隆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车辆超限治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隆昌市交通路64号

联系电话:0832-3923002

传真电话:0835-3923002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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