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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2-10-21   信息来源: 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全市教育和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教育和体育体制改革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和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等工作,推进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负责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市属职业技术学校专业的设置、办理及招生计划工作;负责成人高校办学站(点)设置的备案;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重点学校和重点学科的建设。

(四)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

(五)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市级教育体育经费监督和内部审计;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体育合作项目的执行。负责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助学金管理与资助工作;协助银行开展高校生源地贷款及贷后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教师队伍的综合管理和规划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教师招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选拔、聘任、培训、考核、交流、任免有关学校和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指导乡镇(街道)学校抓好农村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牵头协调对民族地区教育援助工作。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

(八)统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历教育及招生考试工作,制定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规划、指导、组织自学考试工作。

(九)规划、管理全市教体系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学校教育科研项目的实施和科研基地建设;规划、管理全市教体系统教学仪器装备、电化教育工作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单位的党建、群团、工会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团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外事工作的统筹管理,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外籍教师有关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组织指导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全市公共体育设施。

(十四)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国家体育产业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归口管理并发展体育市场。监督管理全市体育彩票工作、体育经营活动、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十五)组织指导各级各类群众体育活动(竞赛),指导全市民间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申办和活动。指导并归口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和开展国际间和港、澳、台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组织参加和承办国际体育竞赛活动;承担在本市举办的国内各级体育比赛和本市参加全国、全省、内江市各类运动会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工作;制定全市性的体育竞赛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性的体育竞赛。

(十六) 依法依规履行教育和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政务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简介

刘学义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邱有德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市教体局党组成员

文  庆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林雪松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教师进修校校长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赖升友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体局党组成员、专职督学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体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三、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承担机关文秘、机要、会务、保密、档案和政务协调、政务信息、目标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教体系统宣传、政务公开和信访等工作;

2.党建股。规划、指导全市教体系统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工委的各种学习和重要活动;负责教体系统党的建设和党的宣传工作;负责教体系统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和培养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设置和管理、党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教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

3.干部股。规划、指导全市教体系统干部管理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相关领导干部选拔、任免工作,负责副县级以下学校的干部选拔、任免工作;承担相关领导干部的考核,负责对下属学校领导干部的考试和管理;负责学校干部挂职锻炼和交流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培养和储备年轻干部;负责教体系统学校退出管理岗位干部的管理;负责优秀人才的引进、评审、考核等工作。

4.人事股。规划、指导教体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教师资格、考试招聘、职务评聘、岗位设置、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和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的遴选、推荐及申报等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福利、离退休等工作;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体系统人员的市内支教、对外交流和支援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工作。

5.计财基建项目股。组织拟订教育和体育发展规划;负责教育和体育经费筹措、资金安排、财务预决算及监督管理;负责财务培训和财务检查;负责教育和体育事业、经费和基建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国有资产管理;参与拟订学校布局调整规划;负责学校项目建设规划;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和学校维修改造;负责体育场馆建设和维护工作。

6.教育股。负责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综合管理基础教育和“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参与拟订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和管理;负责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等业务管理;负责普通中小学校学籍管理;负责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美育、心理健康教育、科技教育、研学实践等工作;负责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业务管理;组织和指导中等以下普通教育招生;制定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指导基础教育改革;负责直属中学教育和业务管理;负责组织协调语言文字研究及规范工作、改革和推广普通话工作;承担语言文字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7.监审股。指导全市教体系统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计全市教体经费,监督检查教体经费的投入、管理、使用情况。指导全市教体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法治工作。指导全市教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上级规定对相关工作实施监督和调查核实。

8.督导室(隆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制度、计划、评估体系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对市政府有关部门、镇(街道)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实施督导;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实施督导;负责对全市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实施评估监测;负责督学的选聘、培训、考核和管理。

9.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学校开展各类安全教育管理;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学校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指导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避险演练;负责指导全市学校开展安全日常工作检查,指导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置工作;负责教体系统维稳、禁毒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校车审批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校车、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处理。

10.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股。统筹规划与协调管理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职业学校开展综合改革、教育教学管理、师资建设、专业设置、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工作。制定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开展学籍管理、毕业证核发等工作。负责成人教育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实用技术培训。组织对民办学校年检评估和有关信息的发布。

11.体育卫生股。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拟订全市学校体育、卫生的规划和目标;承担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布局和检查评比;指导学校开展课余训练和学生体育活动;组织全市青少年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的体育比赛;承担管理本市青少年体育竞赛工作;承担全市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输送工作;规划指导专业师资培训工作;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12.社会体育股。贯彻实施国家体育法律法规政策;统筹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拟定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监督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定期公布全市体质监测结果;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和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普及科学健身方法,负责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规范全市健身活动、健身场所、健身气功以及全市室外公共场所体育健身活动;承担全市体育先进乡镇,体育先进社区,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承担全市体育评估工作;承担全市体育竞赛的统筹、管理工作,制定市级体育竞赛制度及承办省级以上体育比赛的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承担全市体育社团、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各类性质的体育俱乐部的资格审查和管理;承担全市二级以上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申报;承担全市三级裁判员的培训、审批和参加比赛的调配工作;承担全市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审批工作。

(二)下属事业单位

1.隆昌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

(1)承担新课程实施水平、教师业务水平、学生学业水平的调研工作,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2)承担教育思想、教学理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评价的研究工作;协助组织全市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工作。承担教师教学的服务指导工作。承担教师执行教学“六认真”情况检查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学校、教师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价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期末各学段各学科命制试题工作及阅卷工作;收集全市各学科教师教学基本情况和教学质量基本情况。承担教师教学业务培训工作,参与名优教师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承担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参与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科研的服务指导工作。协助开展全市各类中小学教师教学竞赛活动。

(3)完成隆昌市教育和体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隆昌市教育考试中心

(1)承担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五年高职的招生政策宣传、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政治思想考核、体检、文化考试等服务工作。承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考籍管理、转免课程、办理单科合格证书、毕业证书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书法考试等非学历考试的政策宣传、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办理合格证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化工作。协助开展国家、省、市其他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承担教育招生考试科研和师资培训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育考试评价等方面的教育科研工作。协助开展属地高校考试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全市成人教育培训、宣传的事务性工作。

(2)完成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3.隆昌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1)协助开展全市青少年儿童的德育、艺术、体育、科技、社会实践等校外教育活动及各类培训与竞赛活动。承担全市青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及体育教育的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承担中小学校外教育活动和少年宫活动开展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体育场馆维护、管理工作,为体育比赛、体育训练、群众体育活动提供场地服务。承担全市青少年儿童体育专项训练服务工作。承担青少年活动中心及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服务工作。

(2)完成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4.隆昌市教仪站

(1)承担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装备设备的建设、配置与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参与各级各类学校条件装备达标验收业务指导工作。参与拟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仪器设备、图书、音、体、美、卫、劳技等设备的配置工作;协助解决教育装备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承担全市教育系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协助开展高中信息技术学科毕业统考工作。协助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类功能室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工作。承担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各类功能室管理使用的服务指导工作;协助开展中学理科实验操作考核工作。承担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电化教育及实验教学科研课题研究的服务指导工作。承担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和培训工作。承担中小学、幼儿园实验技术人员、计算机人员、图书管理人员、教育装备及信息化管理人员的培训服务工作。协助开展现代教育技术竞赛活动。

(2)完成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5.隆昌市学生资助和学校后勤指导中心。

(1)参与拟订全市学生资助政策措施并具体实施。承担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学生资助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工作。承担指导、检查学校学生资助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各类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的汇总、上报、发布及数据分析等工作。承担资助政策宣传、学生资助、资助育人等相关活动和研究,承担资助政策咨询、资助人员队伍培训等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全市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后勤设施标准化建设、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校园绿化的服务指导工作。

(2)完成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6.隆昌市教师进修学校。

(1)承担全市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干部培训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国培工作。承担全市新教师培训和基本技能测试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核实工作。承担开放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提升教育工作。承担社区教育工作等。

(2)完成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隆昌市康复中路488号

联系电话:0832-3922765

值班电话:0832-3922959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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