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
(三)拟订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
(四)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
(五)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草地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全市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
(九)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农业投资项目管理。
(十二)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
(十三)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六)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和发展。
(十八)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简介
钟 辉 党委书记、局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梁多强 党委委员、副书记
李成刚 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汇婷 党委委员、副局长
罗玉雪 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杨 诚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职副主任
李航宇 市隆荣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服务中心 主任
苏 虎 副局长
邱生花 总农艺师
彭彩彬 总畜牧师
陈敬祝 总经济师
邱 彭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副大队长
曾从彰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副大队长
罗 清 市隆荣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服务中心 副主任
卓 键 市渔业发展中心 主任
陈 慧 市农村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主任
黄其玲 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主任
刘方学 市人居环境和能源发展中心 主任
三、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计划投资财务股、农村改革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发展规划与园区股、种植业与农药肥料股(粮油股)、特色产业股(渔业渔政管理股、蚕桑丝绸股)、乡村建设协调指导股(农村能源股)、农田建设管理股(农业机械化股)、畜牧兽医兽药股、科技教育服务体系股(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与品牌培育信息股)。
(二)局属参公单位
隆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隆昌市隆荣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服务中心、隆昌市农村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三)局属事业单位
隆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隆昌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隆昌市分校)、隆昌市渔业发展中心、隆昌市人居环境和能源发展中心、隆昌市植物检疫站、隆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检验检测中心。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隆昌市金鹅街道新华街三段91号
联系电话:0832-3955162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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