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4-21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省、内江市、隆昌市相关政策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省、内江市相关政策和市委、市政府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内江市下拨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内江市应急管理局做好中央、省在隆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指导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上报。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简介

陈静卿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坤友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道彬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郑常青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茂柯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朱华伟  市减灾救灾中心主任 (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三、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拟订机关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监察、审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2.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承担全市应对灾害指挥部综合性工作,负责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工作,提请衔接驻隆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承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全市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

3.政策法规宣传股。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承担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政策。

4.综合救援管理股。负责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市应对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按照国家、省、内江市、隆昌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国家、省、内江市、隆昌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监督实施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和标准,组织编制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并推进落实,拟订森林火灾、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治、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协调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组织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监督指导重要河流防汛及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应急响应,负责组织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5.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会议以及检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6.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下同)、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依法承担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

7.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下同)、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下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的组织和监管工作。组织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监督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承担非煤矿山、石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

8.救灾和物资保障股。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管理、分配中央、省、内江市下拨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编制并实施应急救援装备规划,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

(二)挂牌机构

隆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修订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及新业态、新产业、新领域等情况变化,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指导协调各行业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分析研判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提出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研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向市安委会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对策建议,督促指导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内荣农高区管委会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考评和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安全生产综合统计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承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综合性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技术推广示范;负责督导检查行业管理部门对所属重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下属事业单位

1.减灾救灾中心。承担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对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的事务性工作。协助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措施,协助编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减灾救灾规划和救援预案。承担应急指挥平台、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和减灾救灾信息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参与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为事件发展态势、灾害处置、灾害预测预警和分析评估、决策信息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减灾救灾信息收集、汇总、分级分类传送工作。承担实时震情信息和震情、预测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承担地震监测系统技术维护工作,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等减灾救灾工作的科普宣传。参与应急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承担为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信息服务工作。承担减灾救灾宣传工作,参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工作。协助做好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救灾物资调拨等事务性工作。

2.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隆昌市古湖街道大东街64

联系电话:0832-3923569

传真电话:0832-3927263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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