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法规文件a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上半年隆昌市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14名(其中:专项考聘3名),经汇总各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后,现将有关事项集中公告如下:
考聘范围
(一)公开考聘岗位
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及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考聘下一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专项考聘岗位
面向内江市范围内考聘服务满1个聘期且在岗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符合本公告具体考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隆昌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75号)有关要求执行;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1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符合条件申请加分的服务期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2023年4月20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尚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考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考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隆昌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网址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上午8:00至2023年4月27日中午12:00止。
2.报名网址:内江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和缴费程序
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人工审核,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笔试费用每科50元。报考者务必于2023年4月28日(截止24:00)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的笔试均为公共科目笔试,不采取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政策性加分之和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具体见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公共科目笔试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公开考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2.专项考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开考比例
乡镇卫生院(不含护理岗)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其余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公安卫生所、卫健系统以及隆昌市第二中学校医岗位笔试公共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其余岗位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聘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
2.笔试范围:《卫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第一、二部分为参考。《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4年9月28日发布的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为参考。
3.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以上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6分。以上加分事项按上述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确定的规则进行加分。
4.笔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拟定于2023年5月27日举行,具体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7.笔试查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查分于成绩公布后两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提交申请。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工作由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考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由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昌市卫生健康局根据考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
5.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6.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7.面试环节未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市本次考聘相同类型面试环节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岗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体检
面试后依据最终考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加试笔试,以加试的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加试成绩相同,则继续加试并以此类推)。
考察
考察工作由考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
公示
各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选岗
公示结束,涉及选岗的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选岗(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逾期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或主动放弃选岗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隆昌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及聘用。
事业单位新考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须与考聘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其中:公开考聘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专项考聘岗位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在服务期内辞聘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咨询电话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公务股:0832-3991709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832-3966298
隆昌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832-3900552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