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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26   信息来源: 隆昌市财政局    【字体:

2025年,隆昌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与财政工作相结合,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责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行政执法证考试,提倡应考尽考,不断充实财政行政执法队伍力量,推动财政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合法合规。目前,市财政局持有现行有效国家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数量为44名。

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一目录、五清单”编制工作,确保财政行政执法检查更加客观、公正、透明,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对照行权清单检查事项,编制市财政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委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要求,积极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清理意见,及时上报清理结果。

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业务股室的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积极开展2025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积极自查相关股室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内容、制作是否规范等,发现问题立即形成整改台账,及时整改。

加强政府采购投诉裁决工作。近年来,隆昌市财政局不断加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持续提高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能力和水平。截至2025年12月25日,隆昌市财政局共收到政府采购投诉77件,行政裁决54件,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经多方调查取证,在政府采购投诉方面,作出投诉处理决定54件,不予受理6件,书面撤回投诉(终止处理)9件,正在办理8件。在行政裁决方面,成立26件,驳回28件。

(二)加强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责任机制

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健全财会监督机制,不断优化财会监督工作效能,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将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2025年共开展专项检查3次、联合检查1次,覆盖单位(企业)32个,涉及违规资金20万余元,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被查单位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追回违规支出资金,规范财经秩序。

依法履行财政职能。一是加强预决算公开。落实公开主体责任,规范公开操作规程,严格公开时间和方式,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预决算公开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二是落实收费清单制度。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开收费目录,不断提高收费基金政策透明度。三是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支出预算编制,严格要求市级预算单位按照政策规定和标准编制预算,不得超范围、超标准、虚大金额编制预算,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规模。坚持预算法定,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严禁擅自调整预算科目和改变预算资金用途,从严控制预算支出追加调剂。

(三)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法治教育宣传。一是落实法治财政建设规划。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隆昌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对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加强财政制度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各项工作明确了具体要求。二是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查工作。对照八五普法宣传工作的规划与要求,对市财政局普法宣传重点内容、普法责任制落实、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三是把握法治宣传时点。积极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财政普法宣传重点内容。

开展学法考法工作。市财政局法规股负责局机关学法考法进度,定期对完成进度进行通报,督促参与人员及时完成全年积分任务并积极参加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2025年,68人参与学法平台学法,全部合格。

(四)依法履行财政职能职责

一是加强预决算公开。落实公开主体责任,规范公开操作规程,严格公开时间和方式,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预决算公开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二是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提高工作质效。三是落实收费清单制度。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开收费目录,不断提高收费基金政策透明度。四是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支出预算编制,严格要求市级预算单位按照政策规定和标准编制预算,不得超范围、超标准、虚大金额编制预算,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规模。坚持预算法定,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严禁擅自调整预算科目和改变预算资金用途,从严控制预算支出追加调剂。五是充分发挥财政保障职能。足额保障全市普法经费、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经费、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等。

二、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工作开展按部就班,对于专业性强的工作,如规范性文件审查、咨询专业法律知识等,实施起来较为吃力。主要是缺乏相应的法律专业人才,各业务股室业务专业性较强,审核人员掌握的知识不够全面等原因,很大程度上依赖法律顾问作用。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市财政局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努力增强法治意识素养。进一步完善财政制度机制,优化内部法治工作机制,强化内部控制建设,规范依法行政标准,严格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管控。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建立以财政法制人员为主体、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参与的法治团队,同时,通过加强法治培训、补充人员、整合资源等手段,有效充实法治工作力量,不断提升财政法治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三)强化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通过以案说法和借助新媒体,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同时,在学法用法上下功夫,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加强财政工作人员对于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举办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财政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隆昌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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