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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4   信息来源: 内江隆昌市民政局    【字体:

中共隆昌市委、隆昌市人民政府:

根据《隆昌市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责任清单》(隆府办法〔2022〕22号)文件精神,今年以来,隆昌市民政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研判学习以及职工大会重点学习内容,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采取领导领学、集中学习和自我阅读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入脑入心。今年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利用平台加强学法考法,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作为提高法治水平、提升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参加了学法考法,引领促进本单位学法考法工作,带动全局上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我市共有164个行政村,61个社区居委会,其中:城市社区居委会30个,场镇社区居委会31个。

1.注重法律宣传,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设立法治宣传栏,在全市164个行政村、61个社区居委会设立村(居)务公开公示栏,按照统一固定栏目、统一书写颜色、统一公开内容就农村低保、农村五保、计划生育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保障民生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公开。组建宣传队伍,以镇(街道)为单位,成立以机关干部、驻村(社区)干部为骨干的宣传队伍,进村入户对进行宣传,确保宣传工作“横到边、纵到底,无死角、无盲区”。利用平台宣传,整合组织部、纪委等力量,利用各种会议做好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村(居)务公开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通过流动宣传车、电视台、LED屏和QQ、微信等渠道和方式进行宣传,通过宣传引导形成广大群众正确行使权利的良好局面;

2.注重干部培养,增强依法治理能力。

开展培训,为提高村(居)民委员会的履职能力,会同组织部门、民政部门、农业农村局、司法局,开展对全市村(社区)“两委”干部集中培训,着重对村(社区)级财务管理、依法治村(社区)、城乡低保、五保政策、基层治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全面培训,培训采取教员讲解、学员提问、课堂及小范围讨论等方式进行。定期组织居民楼栋长、社区居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半年不少于1次。2022年11月15日-17日,民政局组织开展了村(社区)常职干部全覆盖培训会,参训村(社区)常职干部1080人。

3.自治试点,探索乡村自治新机制

近年来,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全覆盖建立村民自治议事机构,形成党支部引领下的议事会决策、村委会执行、监委会监督、村级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协同参与的村级治理体系,全面推进村(居)民议事“三化”(全面化、常态化、制度化)。2022年,印发了《隆昌市创新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方案》(隆民发〔2022〕12号),以健全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着力点,指导13个镇(街道)于2022年至2024年各选择一个基础条件好、“两委”干部得力的村开展民主协商、民主监督、三治融合、场景营造、乡风文明、探索创新、五社联动7类试点,创新举措、探索新路,努力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借鉴、可复制的创新经验。黄家镇九龙村“三治融合”推荐为省级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响石镇桃园村“民主监督”推荐为内江市级基层群众自治试点。

4.修规订约,增强村民自治主动性

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隆昌市民政局于2022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用激发群众自治活力的通知》(隆民发〔2022〕33号文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环境治理、公共卫生、勤俭节约、移风易俗、疫情防控等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大力推行“红黑榜”“积分制”“清单制”,引导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主动参与村(居)民自治,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5.依法治村,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

加强与司法等部门配合,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乡村建设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对乡村基层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法治教育,实施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为重点的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侵蚀农村基层政权、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净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及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不断提高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与司法等部门配合,积极指导村(社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2022年,古湖街道巨星村、古湖街道春光路社区等25个村(社区)成功创建为内江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三)坚持深化推进“阳光护苗”司法保护

1.健全完善了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四川省、内江市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构建“1+4+16”工作组织架构,形成“1+4”工作方案,有力有序推进“法治护苗关爱计划”专项行动工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民政、教育、司法的3名副市长和民政局局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任副组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和体育局等29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隆昌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为全市高位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更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领导保障。

2.强化监管了重点领域。针对隐患突出的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结合“六个一批”工作机制集中开展专项行动。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联合执法44次,出动人员307人次,共检查歌城171次,娱乐场所240次、网吧74次,文旅经营场所156次,互联网上网经营场所7次、星级旅游饭店5次、电子游艺场所2次、酒吧8次。发现问题14个,责令整改14个。9月10日全市实施静态管理措施以来,对相关公共场所暂停经营活动进行全覆盖检查。静态管理有序解除后,对2家网吧、3家娱乐场所、61家宾馆、酒店、349家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巡查,出动执法人员共计803人次,并对之前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回头看。

3.兜底保障了未成年人。2022年及时落实救助保障,为因父母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的3名儿童落实兜底保障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解决1名遭受不法侵害的未成年人的监护、医疗、就学保障,投资8000余元为其改善居住条件。为分散养育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和基本生活补贴159.9万元;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全市孤儿免费体检;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发放助学金13.5万元;依托慈善机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爱心资源,共筹集捐款及物资4.2余元,开展特殊群体儿童定向助学、走访慰问、微心愿认领等慈善活动,惠及全市特殊群体儿童176人次。

(四)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应用

2022年隆昌市民政局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共认领事项8项,梳理完成率100%,并及时发布,其中行政检查有6项,行政处罚有2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率100%。8名执法人员完成入住,入住率100%,录入监管行为数据10条,监管覆盖率37%,完成达标30%覆盖率的标准,违法违规曝光信息0条。完成数据资源编目8项。主动对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2年6月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的账号建立,在2022年7月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录入,目前录入检查对象31个养老机构,检查执法人员1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村(居)务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工资待遇、运行经费、阵地建设等方面还有待明确,作用发挥不好。

(二)村规民约工作有待加强

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要切合各村(社区)实际情况进行完善。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手段缺乏,无强制措施,效果不明显。

(三)基层队伍建设难度加大

1.就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情况看,存在干部队伍整体水平不高、缺乏年轻干部、工作积极性和能力素质不足等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提高,也损害了基层干部队伍的形象。

2.未成年保护中心,无专职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人员,内容上只简单配置了少量书籍、玩具,达不到未成年人个性化需求服务,运行情况总体较差,达不到养育未成年人的阵地条件。

(四)基层治理方式创新不足

我市在进行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方式方法缺乏有效创新,硬性的规定办法过多,服务机制没有完全跟上,缺乏与人民群众交流沟通的载体和机制。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1.督促指导各镇(街道)要坚持以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在所有村(社区)全面展开。对活动开展和进展情况,加强监督和检查,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给予指导和纠正,确保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2.将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纳入“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加强阵地建设,健全服务功能,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项目支持,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

1.为全面开展好村(社区)干部、居民楼栋长、村(居)民代表集中培训,力争做到能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开展范围更大的集中培训,做到人人知法、人人懂法。

2.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专(兼)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人员,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对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工作人员、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等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指导各镇(街道)和村(社区)通过召开工作动员会、培训会、村(居)民会议和新闻、广播、标语、村务公开、宣传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和指导,让村(居)民知法、懂法、守法。

隆昌市民政局

2023 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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