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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2   信息来源: 内江隆昌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强化局班子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在全局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活动,大力弘扬宪活动精神,捍卫宪法权威,并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爱国教育、六五环境月宣传等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今年以来全局150余人次,分别参加了省生态环境厅、内江市生态环境局、内江市司法局等各级组织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行政、规范化执法等内容的培训。

二是积极开展“八五”普法活动,选派我局两名执法经验丰富和法律专业的同志加入到隆昌市“八五”普法讲师团,积极参与全市普法工作。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以6.5环境日、“党员义工日”等活动以及环境行政检察、行政处罚等工作为契机,大力推进环保法律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等活动,采取法律宣讲、以案说法等形式,实现环境保护普法广覆盖。同时强化送法进机关工作,一是参与在市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中进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强化局机关内部的学法普法,持续开展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等会前学法;创新开展“学法半月谈”活动,每半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学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同时,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级各类线上、线下培训100余人次,全局干部职工学法考法参学率、参考率、达标率均达到100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一是严格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决策事项纳入法治化决策程序,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科学民主决策体制机制。局领导班子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强化集体领导观念,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能力,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对涉及人、财、物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在决策前坚持慎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民主协商等制度,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做到依法决策。

二是强化法制审查。成立了环境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由综合业务股负责法制审查工作,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做到专人专岗,建立完善了《隆昌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案件审委员会工作制度》《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规定(试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对案件的调查、审查、审批、执行等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落实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隆昌市成隆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三是注重两法衔接工作。认真执行“两法衔接”制度,积极参与两法衔接相关改革举措,1名法律业务骨干被隆昌市人民检察院聘任为检察官助理,协助检察机关办理涉生态环境领域的案件;充分运用两法衔接平台与司法机关建立畅通的涉刑案件移送通道,截至目前,移送涉刑案件2件。

(三)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一是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内容方面,严格遵守职责法定、程序规范的原则,注重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确保文件制定的合法性、规范性;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方面,严格遵守《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上级关于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指导意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做到有件必备,规范管理。

二是严格落实企业合规性审核等程序。积极参与检察机关和工商联牵头的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推选7名业务骨干担任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开展合规监督评估,配合检察机关完成了首例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评估。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积极推行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改革要求,将餐饮油烟监管等5项行政权力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时,按照生态环境机构改革要求,成立了隆昌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公开,事前在政府网站主动公示机构基本信息、权责清单和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示的内容;事中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依托“双随机”执法机制,杜绝选择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规范、语言文明、亮证执法、公平公开;事后在规定时间内公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保障行政决定公开透明,2022年截至目前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78次,均在网站上进行了公开。严格做到行政执法全程记录,执法过程中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现场完成《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执法结束后全面系统归档保存,落实好执法全过程留痕工作。

三是严格执行行业领域包容免罚清单,严格贯彻落实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实行建设项目环评“三个一批”管理,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方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方面,严格依据《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执行,对于裁量等级的选取都严格对照裁量标准里规定的关于免除、从轻减轻和加重等情形,处罚金额通过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移动执法系统中自由裁量计算器进行精确计算。

四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目前,全局共有31名执法人员,均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今年组织2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了专业法律和通用法律考试,完成了全局31名执法人员进行了新执法证的换证工作;全局没有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五)依法化解矛盾解决争议

注重环境矛盾纠纷的预防调处和化解工作。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基层、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空气质量、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结果等内容予以公开,今年公示公告40条,有效增强环保信息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拓宽群众投诉渠道,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及圆桌会议方式,及时受理、查处、化解环境污染矛盾纠纷,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利。畅通环保投诉热线,及时受理、查处、化解环境污染矛盾纠纷,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利。今年以来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上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128件,办理128件,办结率100%

(六)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全省对该项工作的规划,2022年持续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今年我市参评企业增加至64家,前期组织参评企业开展了集中评价培训,企业自评期间,安排专人负责对企业自评的日常指导;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通报金融、发改、市场监管等多个单位和部门,强化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监督指导受到环境行政处罚的企业进行整改,并加强对企业信用修复的培训,帮助引导企业积极完成信用修复。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联合执法。2022年开展首次川渝联合内江市生态环境执法稽查,签订了《荣昌-隆昌跨行政区域河流长效协调互动协议》,将渔箭河、马鞍河共界河段纳入共管共治范围,明确污染治理监督、联合巡查执法等16项合作协议,组建“荣隆”涉水执法组,建立“红黄绿”预警机制和宣传预警、巡逻监督、护水整治3个联盟分队,每月开展联合巡查,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同时与隆昌市公安局、经信局、消防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开展涉及安全生产、工地扬尘、污水处理、危险废物排放等多方面的联合执法检查。

三是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完成了最新版行政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编制《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新增5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承接国家清单5项,省级事项5项;加强省、市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科学指导重点项目开展环评,对上报审批且符合要求的省、市重点项目,一律采取“绿色通道”模式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进度,努力做到以环评服务速度倒逼项目进度。

(七)加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等服务,使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建设项目,通过精简流程、压缩时限、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管理、网上审批等举措,实现高质高效审批,今年以来环评审批项目14个,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是推行“智慧执法”“掌上执法”。执法大队配备了便携式移动执法箱2套,手持移动执法终端18个,现场执法记录仪6个,进一步强化了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应用,探索环境精准执法,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充分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测、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精准锁定违法排污行为。充分依托移送执法系统,开展了信访调处、在线监测检查、专项督查及其他任务共计186厂次,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改到位,涉及环境违法的,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移动执法系统内工业企业数量为288家,其中重点企业44家,一般企业244家。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是执法信息的公开和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还需进一步规范。各项重点任务开展落实情况的档案资料还需补充完善,台账制度的落实存在一定欠缺。

二是法制审核力量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按照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的设计,县一级环境部门不再单独设立法制机构,同时我局欠缺专业性法律人员,机构和人员力量都显不足。

三是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力量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培训还要进一步加强,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法律素质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适应。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内江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好《内江市生态环境系统“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隆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贯彻执行市委“一规划两方案”,压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做到法治建设与环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强化统筹协调,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难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履行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真正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好、落实好、做好表率、当好示范。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公开,进一步规范案件审查制度和程序,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严格遵守案审会相关制度;努力提高法制审核人员能力素质,鼓励从事法制审核的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同时积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好法律专业人才资源。

二是进一步完善档案台账资料整理。严格按照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定的各项工作要求,建立“法治台账”,系统梳理行权履职的法律规范、法定事项、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和法律责任,将行权履职的过程与实施法律的过程融为一体,使法、岗、人、事、责紧密结合。对档案进行认真梳理,规范存档,保证案卷归档的及时性、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推进工作落在实处。

三是进一步抓好法治培训。深入开展法治理论和法治精神的学习教育活动,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视宪法学习,常态化推进会前学法,强化法治意识。积极开展对于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突出对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学习。采取以案释法、环境执法大练兵等方式,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是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立足工作实际,加强协作配合,联合检察、司法、公安、消防、市监等部门,强化部门协作、区域联动,织密执法网格,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执法格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充分借助“八五”普法、“法律七进”等活动充分开展法治宣传,提高社会对于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

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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