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17 信息来源: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中小 】
隆人社发〔2025〕2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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