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减轻我市城乡群众殡葬负担,促进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211号)、《中共内江市委办公室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委发〔2015〕2号)和《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内府办发〔2018〕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实际,现就我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除对象
在隆昌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隆昌市殡仪馆火化的下列人员,享受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免除。
(一)隆昌市户籍人员;
(二)非隆昌市户籍的在隆昌市就读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
(三)驻隆昌市部队现役军人、非隆昌市户籍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四)在隆昌市居住并取得《隆昌市居住证》的人员;
(五)因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死亡人员;
(六)公安机关确认的未知名遗体。
二、免除项目及标准
(一)殡仪车遗体接送费(20公里以内);
(二)遗体冷藏费(三天以内);
(三)普通火化炉遗体火化费(含火化证工本费);
(四)1年内骨灰寄存费(含骨灰安放证工本费);
(五)200元以内的普通骨灰盒;
(六)其它基本服务费(洁具袋、遗体常规消毒费、卫生清扫费)。
以上六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按殡仪馆提供的实际发生项目免除。丧家若自愿选择上述项目以外的服务项目或者选择上述项目中更高档次的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丧家自行承担,不得在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中抵扣;丧家若自愿选择非殡仪馆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丧家自行承担。
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按发改部门批准的现行标准执行。
三、节地生态葬奖补
对隆昌市户籍逝者骨灰在隆昌市公墓实施节地生态葬的,给予奖补,其中实施花葬、树葬、草坪葬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补;一穴安放3个以上骨灰(含3个)的,一穴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补。
四、资金来源渠道
(一)免除对象所需免除及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统筹解决,并纳入每年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特困户、困难户和重点优扶对象火化,超出免除部分的经费由各镇(街道)自行解决。
五、申请办理程序
隆昌市殡仪馆建立《惠民殡葬台账》,由专人与丧家填写《隆昌市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确认表》,殡仪馆每个季度末将《隆昌市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结算汇总审批表》报市民政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把惠民殡葬工作作为殡葬工作的重点,切实推进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的殡葬改革,将惠民殡葬政策落到实处。
(二)优化环境、规范服务。市民政局要加强惠民墓区、公益性公墓建设,提供能满足低收入群众需求的低价位墓穴;督促殡葬服务单位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扩展服务项目,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切实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实行“阳光操作”。加强对从事殡葬服务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对不按规定办事、故意拖延办理等行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免除费用的当事人除追回骗取资金外,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原《隆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重点救助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隆府办发〔2012〕163号)自动失效。
附件:1.隆昌市基本殡葬服务免除确认表
2.隆昌市基本殡葬服务免除结算汇总审批表
隆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
附件1
隆昌市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确认表
承办单位(盖章): 编号:
逝者 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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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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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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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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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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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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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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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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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日期 |
年 月 日 |
逝世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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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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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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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对象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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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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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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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逝者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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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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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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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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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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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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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遗体 接运 |
遗体冷藏 |
遗体 火化 |
火 化 证 |
洁具袋 |
遗体常规消 毒 |
卫生清扫 |
骨灰寄存、证 |
骨灰盒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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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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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金额大写: 仟 佰 拾 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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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清楚了解惠民殡葬减免政策,并确认以上基本殡葬服务免除项目信息,无异议。 经办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备注: |
附件2
隆昌市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结算汇总审批表
隆昌市 殡仪馆 |
免除人数 (次) |
免除城乡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项目 |
合计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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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接运费 |
遗体冷藏费 |
遗体火化费 |
火化证 |
洁具袋费 |
遗体常规消毒费 |
卫生清扫费 |
骨灰寄存、证 费 |
骨灰盒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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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
隆昌市民政局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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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统计时段: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