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3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文件要求,古湖街道等13个镇(街道)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乡村就业困难群体申请了2026年4月岗位补贴489939元,经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向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劳务开发股反映(联系电话:0832-399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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