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1〕26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内江市就业帮扶奖补资金申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办〔2022〕118 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定内江市就业帮扶基地的通知》(内人社办〔2022〕135号)文件精神,经四川天视车镜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现将隆昌市就业帮扶基地一次性奖补资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6日(5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向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劳务开发股反映(联系电话:0832-3992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