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隆昌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信息来源: 隆昌市公安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23年,隆昌市公安局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范公开信息54条,其中领导简介及分工1条、机构职能1条、政策文件3条、公示公告6条、预算决算3条、部门动态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安排专人开展信息发布、网络巡查等工作,及时发现更正错情信息,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保障信息安全。

(四)平台建设方面。严格落实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新媒体矩阵建设和日常监管的要求,大力推进公安新媒体运维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2023年,通过隆昌市公安局、隆昌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69条,隆昌警方、隆昌交警微博号发布信息6574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与市政府、内江市公安局工作对接,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同时依托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对本局各部门信息公开的管理,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9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7077

行政强制

96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3.9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部门要求以及社会公众的新期待,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4年,市公安局将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做好以下方面:一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做好信息质量把关审核,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定期收集整理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

    2023年,本机关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相关附件: